第301章 一起送進去!老李:老馮你是不是有事瞞著我?(1 / 2)

張翠這個案子的後續情況,交給許響處理,蘇白很放心。

畢竟.…

這個案子,所涉及到的其他事情,已經在先前解決過了。

例如說:關於尋釁滋事的調查或者是什麼其他情況。

李曉作為檢察官,將事件安排的差不多了。

剩下的,就是走走流程,提交上訴材料。

在庭審上提出所涉及人員關於刑期的判罰輕重問題。

再有,就是張翠的補償問題。

張翠奔波了這麼多年,現在年紀大了。

這筆國家補償,至少能讓其接下的生活,安穩的過下去。

.

….

呼.

辦公室內,蘇白揉了揉眉心。

這個案子的處理和整個過程,涉及到的時間長,處理難度複雜。

怎麼說呢,這段時間相對來說比較疲憊。

畢竟連續那麼多天,需要對案件進行跟進。

還有就是對證據和證據鏈進行相關的整理。

當然。

這個案子之所以比較有難度,最重要的一點是。

這個案子和其他案子有一個非常大的不同點。

它屬於陳年舊案,並且還是最注重口供證據的,強迫婦女發生關係案件。

這種非常具有主觀的證據線索,在當事人已經死亡的情況下。

想要證明當時的施害人有犯罪行為,很困難。

考驗的不僅僅是律師,還有辦案的檢察官以及相關的執法人員。

如果說.

張燕的這個案子,在當時沒有立案,沒有任何的線索。

很有可能導致證據的丟失,想要判定犯罪嫌疑人更難。

不過好在.…

這個案件的最終結果是好的。

想到這裡,蘇白看了一眼係統的進度條,增加了百分之二..

不錯!

這個案子,雖然沒有上一個集體維權案件的影響力大,可是在網上的熱度也不小。

一審判決結束。

蘇白在當時發布了判決的結果,短視頻的下方出現了大量的好評。

證明有著很多人在關注著這個案子。

“這個案子剩下的交給了許響,就看許響怎麼打這場官司了。”

蘇白心中默念。

.

….

出租屋內。

這段時間,王可欣一直在跟著許響跑庭審程序。

每天工作時間遠超正常的工作時間。

可是王可欣每天在工作的時候還是神采奕奕。

為什麼?

因為她總算是可以坐到一個大案子的庭審場內送人了!

所以.

每天在工作中也充滿了乾勁。

每當有放棄的心情,一想到可以送人,那麼乾勁不就來了?

此時的王可欣正在整理著相關的材料。

李雪珍湊過來開口詢問:

“可欣..這段時間張女士的這個案子,有沒有什麼進展?”

王可欣的小丸子頭晃了晃,滿臉笑意:“有的!”

“張翠女士這個案子,檢察院已經接受了申訴,並且李曉李檢察官,通過耿浩已經了解到了。”

“當初張翠女士被以尋釁滋事判了兩年有期徒刑這件事情,就是吳業做的。”

“現在檢察院正在給吳業補充罪名呢。”

“補充罪名?”

“對啊!”

王可欣頭頂的小丸子晃了晃:

“現在根據檢察院調查出來,關於吳業已經涉及到的罪名有,乾涉司法,賄賂,誣告等”

李雪珍聽到這裡,眼睛笑眯成了一道月牙。

這麼多罪名!

能多判至少一年!

“吳業涉及到這個罪名,是不是至少要判個三年到五年有期徒刑?”

“對的!”

“許響律師也是這麼估算的。”

“不過..許響律師目前讓我先整理申請國家賠償的案件資料,說是等到對吳業等人的公訴結束了。”

“那邊就可以立即申請國家賠償。”

“基礎國家賠償,以及向吳業誣告索要的精神賠償,大概在27萬左右!”

“嗯!”

李雪珍小臉認真點頭。

“那你先好好準備吧。

等到開庭審理,我一定去看你在庭審場上的發揮!”

王可欣笑著點頭:“好!”

.

….

蘇白將這個案子的後續交給許響。

有關於吳業和耿浩等人,在先前一直都在補充審查。

沒多長的時間就開庭了。

這一次的庭審,因為涉及到了司法部門,所以進行了移交審理。

由其他縣的基層法院進行審理。

並且是公開審

理。

白君律師事務所辦公室內,蘇白和李雪珍一起看著這場庭審直播。

這場庭審,犯罪事實清楚。

耿浩也是實話實說,沒有任何的不交代,認罪態度良好。

對其他犯罪人員進行質證,沒有任何的猶豫。

一切進行順利。

隻是.…

孫石岩代理吳業的委托律師,依舊往減刑方麵進行辯訴。

最重要的不是這一點。

最重要的是,孫石岩明知道吳業在犯罪事實清楚的情況下。

仍然硬著頭皮和審判長“據理”力爭。

關鍵是,某些法律依據,在本次庭審中,根本站不穩。

“表演型律師了屬於是。”

蘇白在心裡麵默念。

孫石岩在庭審上的這種情況,完全是不顧及委托人的相關利益。

為什麼?

因為通過孫石岩在庭審上的表現。

可以看出他隻是在庭審以對某種程序或者是其他微不足道的情況和審判長進行對抗。

並沒有從為吳業罪名開脫的上麵進行陳述。

這種對抗對於判決並不存在著太大的影響。

甚至來說有一定的反作用。

反作用是什麼意思?

就是很有可能會因為這種影響造成審判長對委托人的偏見。

把刑期往重了判。

這種表演型庭審,怎麼說呢。

可能在其他人看來,是非常沒有必要的。

但是一般情況下,在委托人眼裡卻不這麼認為。

.

…委托人反而會認為這是律師有能力的一種表現。

最終的判決結果可想而知.…

和蘇白想的一樣。

在這場庭審上因為孫石岩的陳述,並不存在某些法律上的意義。

被審判長全部駁回。

采納了公訴人的意見。

最終,因為耿浩在本案中坦白從寬。

並且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指控,充當證人,減輕刑罰,判處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吳業涉及到拒不認罪的情況,身上所涉及到的罪名較多,數罪並罰,判了四年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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