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處處漏洞,你還真敢質疑省檢?(2 / 2)

在按照那名陳律師給出來的鑒定筆跡流程,提交完相關的事項以後。

蘇白輕呼口氣。

現在這個案子進展到這裡,暫時需要一定的時間。

等到筆跡鑒定完成後。

就可以知道當初薑偉的有罪供述和認罪書是偽造的。

還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騙簽字的。

如果是前者.…那麼這個案件的處理方式,相對來說簡單一些。

畢竟認罪書上和有罪供述的簽名上都是偽造的。

那麼這就屬於一個非法證據。

並且有著證據和事實基礎,直接向檢察部門提交申請抗訴。

要求重新審理該案件。

還薑偉一個清白。

可是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騙簽字的.…

那麼這個案子就會變得非常的麻煩。

畢竟.…

這個案子已經過去了十幾年。

雖然說在薑偉的陳述當中。

這個簽字是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下來的。

同樣是屬於故意誘導的非法證據。

但是他的口供並不是客觀的事實和客觀的證據。

什麼意思?

說白了——

提交申訴,是需要自己去提交,證明自己當初是被誘導的證據條件。

單單憑借著個人的口供,是不受到審理的。

如果真的是故意誘導,13年過去了,你憑借一張嘴就想申訴翻案.…

太難。

因為在這種情況下…

調查取證非常的困難。

所以.…

對於筆跡進行鑒定,如果確認是偽造的情況好辦。

如果確認不了,那隻能從其他方麵進行申訴。

畢竟.…

後者取證太困難,尤其是過了那麼多年,約等於不能取證。

.

….

筆跡鑒定需要一定的時間。

在這段時間內,蘇白帶著李雪珍回到了南都律所內。

在一般的情況下,筆跡的鑒定,大約需要15天到30天的時間。

也就是半個月到一個月。

很快.…

到了第18天的時候,筆跡的鑒定結果出來了。

鑒定機構直接將鑒定結果報告發送到了蘇白的郵箱內。

鑒定結果顯示——認定簽字的筆跡部分,不是同一人。

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當初在認罪書上,薑偉的簽字,不是自己簽的。

而是他人代簽!

完全屬於非法證據!

.

….

在看到鑒定結果報告後,蘇白笑了笑。

偽造的筆跡?

這種非法證據,隻要提交到了省檢。

這個案子應該就沒有什麼其他問題了吧?

到時候.…隻需要參加一下庭審,案件基本上就能翻案了。

想到這裡。

蘇白把李雪珍叫進辦公室:“筆跡的鑒定結果已經出來了.…”

“屬於偽造!”

李雪珍小臉滿是笑意:“蘇律師,筆記屬於偽造。”

那麼這個案子的突破口就有了!”

“嗯!”

蘇白笑了笑:“收拾一下,準備去一趟平原省檢。”

“這個案子,基本上就可以進行推進了。”

“好的蘇律師!”

李雪珍笑著點了點頭。

在得到鑒定結果後,剩下的時間就簡單了呀!

很快.…蘇白就帶著相關的鑒定報告。

和其他材料,前往省檢提交了相關的申訴材料!

.

….

與此同時。

省檢方麵,在接受到蘇白提交的相關申訴材料後。

有關的工作人員將本次的申訴材料交給了相關的領導。

省檢負責人辦公室內。

在看到這個案子的申訴以及申訴申請的證據以後,負責人微微皺了皺眉。

薑偉這個案子.…

他好像有些印象!

掏出自己的記錄本,在一陣翻閱過後,確認了薑偉這個案子,他的確有一定的印象。

想到這裡,撥通了個電話。

“老徐.…你在十幾年前是不是辦過一個入室強迫婦女發生關係,並且殺人的案子?”

電話那頭,老徐點頭:“是啊!”

“這個案子已經過去十多年了,我記得一直都比較清楚,因為這個案子上麵給的壓力很大。”

“怎麼了?”

“是這樣.…這個案子我今天看到了。”

“正在進行申訴。”

“申訴的證據中表明了有違法證據,這個案子.…我記得是經過你的手的,所以過來問問你什麼情況.…”

電話那頭的老徐聽到這話,臉色一變,繼續開口。

“這個案子有什麼違法證據?”

“壓根沒有。”

“再說了已經過去十幾年了,提交的證據說不定有什麼問題呢.…”

“暫時先把這個案子放到一邊吧,這個案子絕對沒問題!”

負責人笑著點了點頭:“行,那我就繼續核實核實,暫時先交給其他人處理。”

“嗯!”

掛斷電話後,老徐微微皺了皺眉。

這個案子是他當初作為檢察官進行公訴的。

他記得很清楚,當時所有的嫌疑都指向了薑偉。

由於涉及到入室搶劫並強迫他人再加以殺害,這種嚴重罪行。

上麵給的壓力很大.…

可能在程序上有些匆忙,但是這個案子他認為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現在申訴?

申訴什麼?!

都過去那麼多年了,還想再申訴?

彆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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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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