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席位上,徐波望著上訴人席位,當即開口:
“公訴人參與本次庭審,不會影響本次的判決結果。”
“並且公訴人已經向檢察長申請過了,符合開庭要求。”
“所以不存在回避的情況。”
“基於這一點,我反駁上訴人委托律師的回避請求。”
徐波在開口說完後,目光落在蘇白的身上。
這個案子的確是他在13年前審查的,那個時候他還是一名普通的檢察官。
現在13年前過去了.…
他已經主動向檢察長說明了情況,想要參加本次的公訴。
得到了同意。
在這種情況下,蘇白雖然說當庭提出來申請回避。
可是.…
提出申請回避,但不一定要回避。
蘇白:???
按照回避原則,如果上訴人或被告人對於合議庭中的審判員有異議,可當庭向合議庭申請回避。
由院長決定是否回避。
公訴人則是由檢察長同意是否回避。
雖然說徐波的說法是已經得到了檢察長的同意。
但是這個案子是什麼情況?
這個案子,徐波在十幾年前就作為公訴人對薑偉進行了控告,並且推薦的刑期是死刑。
現在好不容易重審了.…
徐波再次作為公訴人在本次庭審上出現。
他說不用回避就不用回避了?
審判長席位上。
沈瑤對於蘇白申請的回避。
以及公訴人得到了檢察長的同意,不需要直接回避,進行了相關的核對。
隨後開口:“上訴人認為公訴人回避的條件是——”
“公訴人參與過對於薑偉的判決。”
“認為這一點是可能會影響到本次庭審的公正判決。”
“對於這一點,合議庭認為並不構成影響本次庭審公正判決的必要條件。”
“所以關於這個回避,進行駁回,並且不允許再議。”
“好了.…”
“現在繼續進行庭審吧。”
咚咚咚!
審判長敲響法錘,看了一眼蘇白的位置開口說道。
???
啥意思?
明擺著欺負人呢?
為什麼要進行駁回?
他在庭審場上提出來的回避,完全符合刑事訴訟法中的回避規則。
即使是合議庭認為,公訴人徐波出庭不會影響本次庭審的公正判決。
用什麼來保證?
再有一點,審判長為什麼不允許再議?
蘇白舉手示意想要問清楚。
但是沈瑤作為審判長,一直沒有理會蘇白的舉手示意。
繼續開口:“請上訴人陳述訴訟申請。”
蘇白沒有陳述訴訟申請,而是繼續追問這個回避原則。
“審判長,我不理解為什麼合議庭要駁回我的申請回避?”
“我的申請回避是依照刑事訴訟法中的相關規定提出來的合理申請。”
“審判長你剛才所陳述的,徐波作為公訴人進行出庭,不會影響本次案件的公平判決。”
“那麼作為審判長,你是怎麼來判斷,徐波這種違規的不進行回避,不會影響庭審公平性?”
“我依舊堅持我的原則,申請公訴人的回避!”
沈瑤表情平淡:“這個問題合議庭不能回答。”
“關於回避的問題,剛才合議庭已經說過了。”
“回不回避並不影響公正的判決.…”
“既然回避並不影響工作的判決,那為什麼不讓徐波回避呢?”
“公訴人在明知道自己應當回避的情況下沒有進行回避。”
“上訴人在這裡提出來了應當回避的問題,合議庭又進行反駁。”
“在
這種情況下,我怎麼去相信合議庭說的公訴人不回避,不影響公正的判決?”
“我提出抗議!”
“要求合議庭能夠嚴格的按照刑事訴訟法中的回避規則。”
“請公訴人徐波進行回避!”
咚咚咚。
法槌敲響,沈瑤眉頭微皺:
“合議庭剛才已經回答了上訴委托律師的請求。”
“駁回且不再再議!”
“用什麼方式保證判決的公正性,這不是上訴人委托律師應該考慮的問題。”
“好了!”
“庭審繼續!”
蘇白反駁:“可是庭審的程序和規則並沒有按照法定的程序去進行。
我方並不能夠接受本次庭審對我方的審理!”
“我再次提出抗議!”
“如果合議庭認為我提出來的抗議有任何問題的話,完全可以把我驅離出庭審場!”
“但是要給出相應的理由和解釋。”
“審判長,我依舊堅持我方的原則。”
“如果審判長認為公訴人徐波在庭審上,並不能夠影響庭審的公正判決,那麼請給出一個合理的說明!”
蘇白抬頭,直視著沈瑤的目光。
申請回避原則一直都被駁回.…他怎麼相信合議庭成員會依照公平的判決?
再說.…
徐波作為當時的公訴人,這一次出現在庭審場上。
顯然不符合庭審的規定。
如果因為這件事情,讓重審維持二審的判決。
那麼先前所做的努力全都白費了。
所以在庭審的流程上,必須要符合相關的流程問題。
申請回避是他們一方應有的法律權益。
在這種情況下,合議庭拒絕他的訴訟申請。
合理嗎?
肯定不合理!
不合理怎麼辦?肯定要在要在庭審場上抗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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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