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庭結束。
審判場上,各方重新入座。
公訴人席位上的徐波對於本次案件,是否翻案。
他的堅持是不翻案。
堅持一個點來進行陳述。
那就是這個案件,由於時間久遠。
而且薑偉不能排除自身的嫌疑,通過這一點延長庭審時間,拒絕翻案。
不過.…
徐波也不知道合議庭,對於這個案件的相關看法。
所以隻能就本次庭審,繼續拖延下去。
徐波的目光落在審判台席位上。
此時沈瑤作為審判長,正在整理著剛才他們幾名合議庭成員的相關意見。
整理完畢後,敲響法槌。
咚咚!
“庭審繼續。”
“關於本次案件,合議庭對於該案件的相關內容進行了大致的商討。”
“商討的結果是,沒有證據能夠證明薑偉犯罪。”
“無客觀事實和客觀依據表明薑偉入室搶劫以及後續的所犯罪行。”
薑偉不懂法律,但是審判長既然說了,沒有證據證明他犯罪。
他心裡也清楚,這是已經要翻案了!
所以不由得心頭一喜。
但是審判長又繼續開口陳述:“同時。”
“從控訴的角度而言,沒有任何客觀的證據和事實依據。”
“來證明薑偉沒有犯罪行為。”
“在上述方所陳述的證人證言,以及非法證據的情況當中。”
“駁回陳述的證人證言僅能夠表示,不能有直接證據來證明薑偉有犯罪行為。”
“從另一邊的角度而言,非法證據是屬於冒充和偽造的情況,與薑偉是否有犯罪行為無關。”
“所以對上訴人所陳述的情況,以及相關事實的了解。”
“合議庭方麵對於上訴人陳述的以上兩點情況。”
“認為不能排除薑偉的犯罪可能性。”
“基於以上合議庭的認定,認為在本案當中存在著,相對較多的可能性。”
“所以對本案所涉及到的犯罪嫌疑當事人薑偉,提出來的判定無罪。”
“暫時不予判定。”
“本案進入延期審理。”
“.….”
咚咚!
法槌落下,在庭審上顯得格外刺耳。
從沈瑤的角度來講,這場庭審的確沒有辦法證明薑偉有罪。
但從另一個角度而言。
也可以判定沒有辦法證明薑偉無罪。
她不能判定薑偉有罪,當然也可以不判定薑偉無罪。
於是想來個折中的辦法——延期審理。
讓檢方補充證據,或者是讓上訴人,自己補充無罪的證據。
這樣一來,她的判決也沒有任何的問題。
不當場進行判決,要求延期審理不屬於枉法裁判的範圍之內。
隻是需要延期一些時間而已。
這就是沈瑤所說的,“再看吧”是什麼意思。
在沈瑤判定延期審理的時候,李向前暗歎了口氣。
這個案子的確是可以延期審理。
但是完全沒有必要.…
不過審判長在庭審上既然已經選擇,這麼進行判定了。
那麼他也不好多說什麼.…
在申請回避方麵,他的確認為本次庭審不用進行回避和沈瑤有著一致的看法。
但是這個判定.…
“算了.…這麼判定也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
李向前在心裡默念。
.
…
對於審判長的這一判定,徐波倒是鬆了口氣。
可是對於蘇白而言,這個判定就是狗屁!
什麼叫做不能證明有罪,也不能證明無罪,所以要延期庭審?
懷疑的確是合理的!
這沒有任何的問題。
在這個案子當中,薑偉拿不出來證明自己無罪的證據。
這是基本情況。
當初也是因為這個情況,被判了無期徒刑。
不過.…
由於這個情況被判了一審,二審無期徒刑是非常冤枉的。
讓蘇白沒有想到的是,進行翻案的同時,合議庭竟然又把這件事情拿出來!
說什麼不能證明無罪.…然後要求延期庭審。
???
去TM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隻有懷疑,但無確切證據,那麼就是無罪。
你讓當事人證明自己無罪或者有罪,這非常的不合理。
再有。
延期審理是有條件的。
例如說:必須參與庭審的當事人或者是其他訴訟人不能夠到場的,可以申請延期庭審。
或者是,當事人或委托律師在臨時提出來申請回避。
第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進行補充調查
的。
.
….
以上是一般延期庭審的法定情形。
可是這個案子為什麼要進行延期庭審?
這個案子是重審再訴,並且已經過去了13年.…
相關能夠補充的證據早已經補充了。
為什麼要繼續延期庭審?
這不是拖延時間嗎?
難道補充新的證據就能補充出這個案子有其他的可能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