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偽造證據?監察部門來人調查合議庭(1 / 2)

第328章偽造證據?監察部門來人調查合議庭

徐霞被帶走的時候,整個人都是懵的。

但是在看到立案材料上寫著涉嫌輔助偽造證據。

當即就意識到.…偽造了什麼證據。

想到當初.…徐霞不禁感到非常的懊悔,甚至有一些憤恨。

扭頭看著謝婷婷。

謝婷婷的表情極其的不自然,似乎也清楚自己做了什麼事情。

徐霞不禁開口大罵:“謝婷婷,我好心幫你!”

“你就偽造證據坑我是吧?!”

謝婷婷低著頭一言不發,麵對這種情況,徐霞更生氣。

她也沒有想到,謝婷婷竟然會偽造立案證據!

當時在立案的時候,謝婷婷和自己哭訴。

哭訴自己遭受家暴,還哭訴方如風對她不好,整天冷暴力。

她也是沒有辦法才出軌的.…把自己出軌的原因歸結於方如風,

並且將自己打造成了一個楚楚可憐的全職女性,諸如此類。

通過中間朋友的介紹,找到了她作為律師幫忙打這場官司。

可是這種不涉及到直接證據的案子,從一般的情況來說,很難進行立案。

自己把這件事情告訴謝婷婷,謝婷婷突然說她有證據。

當時徐霞對這個立案證據還有點懷疑,但是架不住謝婷婷一直保證。

出於對同為女性的信任,還有就是謝婷婷的演技很好,知道怎麼獲取其他同為女性的同情心。

再有就是,因為是共同好友介紹的。

徐霞的戒備心放鬆了不少。

當時她也沒有想太多,直接拿著謝婷婷給的材料進行了立案。

直到今天在庭審結束後,執法人員找到了她。

這才知道當初給的立案材料都是偽造的!

作為親自協助這個案件的立案,以及與檢方打交道,保證立案證據沒有任何問題。

徐霞清楚自己作為直接參與者。

並且作為謝婷婷的委托律師,所涉及到的行為有多嚴重。

吊銷律師資格證,以後完全沒有了職業前途,還算是小的。

很有可能會因為協助利用偽造證據進行立案,導致他人判刑。

也就是涉及到了偽證和虛假訴訟,提起公訴。

至少半年到一年有期徒刑!

想到這些,徐霞整個腦袋裡都是蒙蒙的。

一旁的執法人員似乎是看出來了什麼,催促了一句。

“不管事情的經過是怎麼樣,你們兩個有什麼樣的矛盾。”

“既然事實已經發生了,現在好好配合才是正確的。”

“現在在這裡吵,也吵不出來任何的結果,也改變不了任何的事實。”

“走吧!”

說完,押著徐霞和謝婷婷離開了庭審。

另一邊。

望著徐霞和謝婷婷離開庭審的背影,李雪珍的眼神中冒著小星星,Biubiu放光。

拍拍胸口,長呼口氣扭過頭,滿臉笑意的望著蘇白:

“蘇律師!”

“那倆人被帶走了!”

蘇白望著李雪珍笑著點頭:“帶走了。”

另外,在宣布無罪判決時,方如風也是直接當庭釋放。

看著兩人被帶走的身影,方如風也是長出了口氣。

算是發泄了自己的憤怒。

看到謝婷婷被帶走調查。

說實話。

方如風並沒有解氣的感覺,而是覺得很平靜。

怎麼說呢.…

惡有惡報.…

謝婷婷故意誣告他犯罪,想要讓他離婚,並且讓他淨身出戶,拿走他的財產。

可現在的結果是謝婷婷,因為這件事情把自己給弄進去。

方如風心裡麵還是非常的慶幸和開心的。

方如風看著蘇白君開口:“蘇律師,這一次還是要多謝謝伱.…”

“如果不是蘇律師的話,判刑倒是無所謂,主要是被這個女人和其情夫分走大部分財產。

“想到這裡,就覺得自己父母掏空了錢包讓自己結婚,結果成全了其他人,就很惡心!”

“還好現在沒有什麼太大的損失。”

“謝謝蘇律師.…”

方如風對蘇白深深鞠了一躬。

蘇白連忙扶起方如風,他能夠理解方如風的想法。

方如風和謝婷婷是相親認識,兩人結婚兩年半。

方如風的家庭條件一般,父母為了方如風買婚房,算是付出了很大的犧牲。

可以說,掏空了錢包就購置了一套分房,還有其他財產讓方如風能夠結婚。

在此期間,方如風一直在勤勤懇懇的工作,在結婚後工作算是比較辛苦。

由於當初在結婚的時候,謝婷婷一直鬨著加名字,方如風迫不得已加上了謝婷婷的名字。

現在人常說,按照新規定的法律,婚房的購買,按照出資的比例,在結婚時進行劃分。

未出資者不得分割財產。

加不加名字都無所謂。

可實際呢?實際並不是這樣!

為什麼?

因為加名字從法律的角度來講,相當於自願贈予的情況。

這是什麼意思呢?

意思就是,雖然說規定婚前婚房按照出資比例,在離婚時進行分割財產。

可是如果你加上名字。

不是在特殊情況下,是按照自願贈予一定份額,來進行判決的。

也就是加名字,在判決結果的時候會判決分割婚前房產。

當然還有另外一種情況,例如說在上都的某一例判例當中。

女方因為沒有落戶資格,剛好男方有落戶資格。

於是自己一方出全款,寫上了男方的名字,不過在後續離婚時。

法院判決房產歸女方所有。

這是什麼意思?

這怎麼又變成按照出資金額來分定的呢?

其實這個觀點不一樣,因為先前說加名字等同於贈予。

先前的判決是以“贈予”這個觀點來打官司的。

而後者,是由於情況特殊,因為女方沒有資格落戶,所以才加上了男方的名字。

屬於被迫情況,不等同於贈予。

當然,結婚房產加名字,也可以說是女方強迫的,但是這一點在法律上並不認同。

因為婚姻的結合不屬於強迫的範圍之內。

話說回來,至少在現有的情況下。

方如風保全了自己辛苦多年,以及自己父母辛苦多年的財產,沒有讓其他人不勞而獲得到。

要不然,如果真的讓謝婷婷和其情夫拿走了方如風和其父母奮鬥多年的財產。

那才真的是惡心人。

麵對方如風的道謝,蘇白開口:

“不用謝我的。”

“作為委托律師,這是我的責任。”

“哦對了.…謝婷婷現在涉及到了婚姻中對配偶實施犯罪,涉嫌重大過錯,可要求其淨身出戶。”

“離婚官司的訴訟材料我現在都已經寫好了,到時候我會交給李律師,讓她來協助你接下來的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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