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章 震驚高校投毒案,情節惡劣,無期起步(2 / 2)

黃雪梅也向該企業投遞了簡曆,隻不過沒有獲得工作的機會。

以上就是在朱芸遭受到投毒前,與黃雪梅的關係。

不過黃雪梅一口咬定了自己沒有投毒,根本不知道朱芸被投毒是什麼情況。

可是根據執法方的調查,走訪和宿舍之間的矛盾,以及舍友的口供。

已經確認了黃雪梅就是主要犯罪嫌疑人,並且是唯一犯罪嫌疑人。

一審案件即將準備開庭,黃雪梅和朱芸各自請了委托律師。

黃雪梅本身就是北都人,家境相對來說比較富裕,請的是北都著名頂尖的刑事律師。

另一邊,朱芸也找到了北都的刑事律師,想要進行庭審。

可是那名刑事律師卻推脫在庭審前有彆的案子要辦,拋下了這個案子。

於是.…肖振作為朱芸的帶教老師,因為平常在學習的接觸中,兩人的師生關係比較好,找到了馮立堅聯係到了蘇白。

這就是這場案子的整體情況,並且現在正提起一審的訴訟。

不過當蘇白詢問起有哪一些主要的罪證時,肖振表示,這個案子的具體情況,他也不是特彆的了解。

對此,蘇白決定先前往北都,具體的了解調查一下現有的證據情況。

畢竟.…

現在臨近一審庭審,如果沒有確認相關的主要證據。

那麼在本次庭審上也不好發揮答辯的。

不過.…

話又說回來,對於投毒這類情況,國內的刑法是非常的嚴格的。

如果確認了黃雪梅的投毒事實清楚,那麼黃雪梅很有可能會麵臨無期徒刑,甚至更高的刑罰。

“先去北都。”

這是蘇白的第一想法。

.

….

北都大,副教授辦公室內。

肖振和朱芸的家屬麵對著蘇白。

朱芸的母親,坐在辦公室的沙發上,局促不安:

“蘇律師.…我們家朱芸在學校好好的,本來就大四了,應該畢業了,可是現在突然鬨出這麼一件事情。”

“現在我們家朱芸還在醫院躺著.…”

“這件事情.…”

朱芸的母親說著說著聲音哽咽起來,沒法再繼續說下去。

肖振長歎口氣,繼續補充:

“朱芸在學校裡的表現不錯,本身就是我帶教的學生,原本我打算是讓他考我的研究生,不過她想的是先找工作,減輕家裡的負擔。”

“現在出了這件事情,朱芸家裡麵接受不了,我這個當老師的說實話心裡麵也有點接受不了。”

“醫院方麵給出的說法是,朱芸因為中毒劑量比較大,現在人算是救回來了,但是可能伴隨著的是終身的殘疾和智力缺陷。”

“.….”

“嗯.…”

蘇白點了點頭,安靜的聽著兩人關於朱芸現狀的陳述。

根據現有的情況來講,已經可以判定投毒者是故意殺人。

並且是由於某些心理原因進行的投毒。

執法方和檢方提起的公訴罪名也是以故意殺人為主。

當然.…現在相關的證據蘇白依舊沒有拿到。

就比如說在本案當中,檢方掌握了什麼事實證據,執法方調查出了什麼口供。

這些都是需要簽訂委托協議後才能去向相關部門申請查看。

不過,這一次過來商討,主要的也是為了簽訂委托協議。

在簽訂委托協議後,蘇白很快就依照著委托協議向相關部門申請調看客觀事實和相關的重要證據。

酒店內。

李雪珍一身律師職業裝,小臉緊繃的查看著現有的客觀事實和重要證據。

然後開口:“蘇律師.…”

“根據目前的證據線索,應該可以判定黃雪梅投毒殺人了吧?”

蘇白整理著相關的線索證據。

根據目前執法方和檢方掌握的證據來看,相對來說比較全麵。

例如說掌握了宿舍內其他人的口供。

另外還掌握了化學用品的來源情況。

按照道理說,這些加在一起足以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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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可是.…

說實話,在蘇白看來,如果對方是一名不錯的刑事律師。

完全可以,申請駁回檢方的控告。

在一審時判決黃雪梅無罪。

為什麼這麼講?

因為從刑事案件中講,主要依照的證據是客觀事實和直接證據。

直接證據是什麼意思?

直接證據就是黃雪梅投毒的整個經過。

或者說投毒的某個必要步驟。

這些是直接證據和直接證明,有了這一點,完全可以判定黃雪梅投毒的事實。

可是從現在的證據來看.…少了這重要的一部分。

那麼從側麵證據來進行判定行不行?

就比如說從黃雪梅購買化學物品的來源來進行判定。

當然也可以.…不過,以此進行判定很勉強!

呼.…

隻是依照現有的證據來看,這場庭審很難打。

蘇白其實還想繼續收集直接證據。

但是目前庭審臨近,說實話,已經沒有時間了。

對於李雪珍的疑問,蘇白開口回複:

“這個案件的判定相對來說還是比較困難的。”

“等開庭吧,看看一審會有怎麼樣的答辯。”

麵對蘇白的回答,李雪珍秀眉微皺。

“奧,好的蘇律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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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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