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5章 判決結果!情緒崩潰的被告方(1 / 2)

第366章判決結果!情緒崩潰的被告方

各方法庭陳述完畢,現在隻等著審判長一錘子敲響。

判定事實結果。

這個案子從蘇白接手以來,用了兩個月左右的時間。

在一般的庭審當中,算是時間比較長的。

當然也與中間延期庭審有著緊密的關係。

說實話.…

原本是一場無罪辯護的庭審,辯訴到現在,變成了至少無期徒刑起步的庭審結果。

估計在開始的時候就連被告人委托律師都沒有想到會出現這種情況。

現在法庭陳述已經結束。

隻需要看審判長的主觀傾向於判定什麼刑期了。

不過.…

根據蘇白的推測,這個案子需要看審判長對於朱芸目前的醫療情況的看法。

畢竟.…

投毒致人死亡和投毒未致人死亡兩者是截然不同的概念。

庭審台上。

對於各方的陳述,孫正平在心裡做了簡單的整理。

但是關於判罰的刑期。

說實話,根據目前的情況,他還沒有做好準備。

根據現有的刑法來規定肯定是十年起步了。

但是具體的判決結果需要根據各方麵進行討論,這種事情不是孫正平一個人能決定的了的。

於是.…

孫正平開口:“法庭陳述結束,關於各方的陳述,合議庭已經聽取。”

“現針對相關問題,合議庭進行休庭商討。”

“下午開庭,宣布判決結果。”

法槌敲響。

進入休庭階段。

呼.…

休庭進行商討,那麼看來對於這個案子的相關判定還是有一定的爭議的。

蘇白在心裡默念。

在這場庭審和法庭陳述當中,他並沒有直接在庭審上提及死刑。

主要還是因為雖然黃雪梅進行了投毒,可是並沒有導致朱芸死亡。

這一點是重要的判定,但是由於情節惡劣,蘇白也不知道最終的判定結果會是什麼。

隻能等待休庭結束後,審判長宣布判決結果。

與此同時另一邊。

在休庭期間,黃濤一直在詢問萬向東最終的判決會是什麼。

對於這個判決,萬向東心裡麵真沒底,隻能搖頭:

“黃總,這個判決結果需要根據合議庭來進行判定。”

“我真的說不好,不太確定到底怎麼判。”

黃濤雖然心裡麵著急,但是表情很冷:

“萬律師,你就跟我交個底,最低的刑期和最高的刑期是什麼,讓我做一個心理準備。”

“如果我心裡沒準備,到時候判決結果出來了,那更麻煩。”

萬向東深吸口氣:“那黃總你要做好心理準備。”

“我就實話實說了。”

“按照這個案子的綜合來看,雪梅判決的最低就是無期徒刑,最高死刑。”

“但是鑒於朱芸現在的情況是處在一個昏迷重傷的狀態,並未死亡,可能會根據檢方推薦的刑期來判定。”

死緩?

聽到萬向東的回答,黃濤心裡一沉。

整個中午都心不在焉,心裡一直在暗示自己肯定不會判那麼重,雪梅肯定會輕判。

實際上,這種暗示隻是給了一個心理作用,並沒有其他的影響。

不過好在萬向東看到黃濤的狀態後開口:

“黃總,你也不要太擔心了,就算是判定死緩。”

“那麼咱們也可以繼續上訴,或者是請求朱芸家屬的諒解。”

“如果能夠獲得諒解,那麼對於減刑有著很大的作用。”

“嗯.…我知道了。”

黃濤微微點頭,但心裡卻沒有抱太大的希望。

另外,在休庭期間。

網上關於這個案件的熱度也被炒了起來。

因為這個案子的話題度本身就高。

媒體的關注度也比較高。

不過這個案件的情況已經非常的明確了,討論的點隻有一點——

作為投毒案的凶手,黃雪梅會被判多少年的有期徒刑。

這一點也有法評人給了相對比較理論的分析。

但由於沒有最終的判決,還是激起了很大的討論聲。

合議庭商討室內。

孫正平作為審判長和另外兩名審判員,正在商議著這個案件的具體刑期判決。

刑期是依照所產生的危害性和行為手段來進行判定的。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那就是依照著審判長和合議庭成員對於本案相關犯罪事實的理解。

孫正平將本案的具體情況都進行了說明:

“這個案子發生在北都大學,涉及到的影響力巨大。”

“投毒者和被投毒者的是相對親近關係。”

“考慮到黃雪梅拒不認罪,

並且刻意乾擾和引導司法,以及投毒所造成的惡劣影響。”

“伱們兩個在刑期方麵有沒有什麼看法.…算了,咱們直接點,老張,你覺得應該判多少年?”

老張笑了笑:“就知道你這個急性子,會直接就上來問判多少年。”

“那我就直接說我的看法了。”

“這個案子根據刑法和一般的情況來講,應該是無期徒刑。”

“可是這個案子影響太大了,甚至黃雪梅還有逃罪的想法。”

“再有一點是,朱芸現在陷入昏迷,雖然說未造成死亡,可是也遠超一般的重傷。”

“我個人的觀點是需要從重判決。”

聽到老張的陳述,孫正平點了點頭:“老李呢?”

“你覺得判多少年?”

老李喝了口水:“這個案子說實話,不好進行判定的。”

“我的看法不是判多少年。”

“我的建議是按照檢方的推薦刑期來進行判決。”

按照檢方的推薦刑期來判.…死緩?

聽到這些,孫正平微微點頭。

這樣進行判定那也沒有什麼太大問題。

三人經過不停的討論相關的細節,最後做出了一致的決定。

下午,到了開庭時間。

在合議庭入場的時候,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孫正平的身上。

孫正平坐在審判長席位上,整理好判決材料後敲響法錘。

“再次開庭。”

“合議庭已經對本案的相關情況進行了認定。”

“現宣布判決結果。”

伴隨著法錘落下,全體起立,所有人都集中了注意力。

隻聽孫正平緩緩開口:

“本案案由,由本院北都中院對於北都大學黃雪梅對其室友朱芸投毒一案進行開庭審理。”

“經檢方調查,法院認證,對於本案判決結果如下。”

“一:黃雪梅對其室友朱芸進行投毒,犯罪事實清晰,犯罪人員認罪認罰,無其他異議。”

“從事實行為來看,黃雪梅在先前並沒有認罪認罰的表現,且並無自首情節。”

“二:黃雪梅對朱芸的投毒,在客觀事實上,有明顯的主觀故意情況,並且投毒劑量遠大於致死量。”

“涉及到情節惡劣嚴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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