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從這一點上來講,他們兩個根本撇不清關係!
蘇白繼續開口陳述:
“首先.…”
“被告方所陳述的觀點是,他們不涉及到嚴重的不當競爭。”
“什麼叫做嚴重的不當競爭,什麼叫做不涉及的到嚴重的不當競爭?”
“抱歉,這一點我不能夠理解被告方委托律師的說辭。”
“但是從其的解釋當中可以明顯的看出來。”
“他們認為是媒體自做主張的進行了抹黑,讓白君律師事務所的形象,遭受到了更大的損傷。”
“可實際上呢?”
“實際上,要看一開始的主觀做法。”
“剛才審判長也詢問過了,被告方在主觀上的確有著故意拉踩白君律師事務所,來進行不當競爭的想法。”
“那說明,在一開始餘成和李明作為成功律師事務所的兩名合夥人律師,就產生了不正當競爭的念想。”
“所以通知了各方媒體。”
“媒體進行了散布和造謠的事實。”
“如果沒有餘成和李明通知媒體,並且是通過私人的交情和關係來通知媒體。”
“會出現白君律師事務所名譽受損的情況嗎?”
“不會!”
“總而言之,在這個案件當中,之所以會出現白君律師事務所的名譽,出現嚴重受損的情況。”
“主要點在於.…”
“成功律師事務所中的餘成和李明兩名律師,知法犯法。”
“在作為律師,已知道散布謠言對他人或者是對其他主體,產生個人名譽或商譽損失,是非法行為的情況下。”
“依舊指使或通過自己的私人交情來傳播謠言,散布謠言。”
“對於這種行為,我方認為已經涉及到了嚴重的程度。”
“所以我方認為,我方提出來的訴訟請求,並沒有什麼過分的地方,也沒有任何超標和不符的情況。”
蘇白的陳述,是從另一方麵側重了,成功律師事務所的李明和餘成犯的嚴重過錯。
這個案子所涉及到的訴訟請求,蘇白是經過了深思熟慮的。
關於賠償的事宜,以及公開道歉的事宜,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成功律師事務所必須要賠償和對白君律師事務所進行公開道歉。
剩下的兩個——吊銷餘成和李明的律師執照,以及要求成功律師事務所暫停營業幾個月。
這一點兒.…對餘成和李明來說是最接受不了的事情。
那麼話說回來。
這一點是通過什麼來進行判定的?
這一點就要看所涉及到的後果和主觀嚴重性來進行判定。
也就是剛才蘇白作為原告方和李明作為被告方所展開討論的問題。
針對蘇白的陳述,李明再次開口:
“對於原告方的陳述,我方依舊不認同。”
“我方再次強調。”
“本次案件我方的確有進行不正當競爭。”
“可是我方在主觀上沒有那麼嚴重的惡意性,也沒有預想到會產生這樣的後果。”
蘇白笑了笑,沒有預想到會產生這樣的後果?
怎麼可能沒有預想到?
換句話說。
在當時,餘成和李明,更希望會產生更加嚴重的後果。
因為白君律師事務所的名譽遭受的損失越大,那麼就對他們成功律師事務所
越有利。
所以說沒有預想到會產生這樣的後果,根本不可能也不現實。
從另一方麵來講.…
法院和審判長會采納這種說法嗎?
也不會!
蘇白笑著反駁:“我想請問一下,被告方律師所說的沒有那麼嚴重的惡意性,指的是什麼?”
“能不能夠更清晰的陳述出來呢?”
李明:“可以,我方陳述的沒有那麼嚴重的惡意性,指的是沒有預想到會造成那麼大的後果。”
“因為成功律師事務所是一家不大的律所,在董果果這個案子,二審改判以後,第一時間想著的是提升自己的名氣。”
“這一點沒有什麼不對的。”
“再加上因為受害人委托律師出自白君律師事務所。”
“我方想要提升自己的名氣,附加上白君律師事務所肯定會對成功律師事務產生良性提升名氣的效果。”
“但是.…”
“我方並沒有想到,會對白君律師事務所的評語造成這麼大的損失,對此,我方表達歉意,願意進行賠償。”
典型的我錯,我有理?
我不想事情發展成這個樣子,可是它偏偏發展成這個樣子了,這能是我的錯嗎?
這是什麼奇怪的言論?
蘇白並沒有接李明表示願意賠償的話題,而是開口反問了一句:
“被告方委托律師陳述的是,沒有預想到會造成這麼大,這麼嚴重的後果。”
“那麼我想請問一下被告方委托律師。”
“白君律師事務所被造謠和侵害名譽的整個過程當中,你方難道沒有發覺到造成的影響力太大了嗎?”
“為什麼沒有任何的製止行為?”
“或者說.…”
“你方為什麼要在白君律師事務所遭遇到這麼大的損失的同時,繼續選擇提升自身的名氣?”
“要知道,在白君律師事務所遭受名譽最危機的情況時。”
“有不少的媒體在用白君律師事務所和成功律師事務所進行對比。”
“根據證據表明,這都是成功律師事務所默認的。”
“被告方說你方沒有想到會造成這麼大的後果,這一觀點是從哪裡來的?”
“證據明明表示,成功律師事務所是火上澆油,被告方還陳述你方並沒有想到會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
“誰信?!”
“我想請被告方委托律師不要再自欺欺人。”
“你方在主觀上完全是進行惡意的抹黑。”
“造謠白君律師事務所的視頻,圖文播放量和轉發量次數一共高達數千萬。”
“這一點成功律師事務所要負主要責任。”
“其中成功律師事務所中的餘成和李明,兩名律師同樣要負主要責任!”
“基於以上,我想請審判長依照現有的證據進行相關的判定責任問題!”
目前該表述的都已經表述完成了。
該展現的證據也都已經展現完成了。
被告方想表達的觀點是什麼?
想要表達的觀點就是他們沒有那麼大的責任,都怪媒體。
可是在剛才,蘇白已經就著這個情況進行了詳細的說明。
被告方也拿不出來其他的有力答辯內容。
再繼續就著這個話題進行答辯,已經沒有了什麼太大的意義。
索性.…
直接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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