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0章 為母報仇作為殺人動機,合理嗎?!(2 / 2)

“剩下的你不用管。”

“我會向庭審提出判決死緩的訴訟要求。”

死緩?

張寇在聽到蘇白要做減刑辯護的時候,整個人愣了一下。

“蘇律師.…我這個案子,我可是殺人了。”

“這種情況下也能判決死緩嗎?”

聽到張寇略帶震驚的語氣,蘇白笑了笑:“當然可以。”

“在一般情況下,如果不涉及到多人或者是不涉及到情節特彆惡劣的情況下。”

“致人死亡.…大部分都是死緩。”

“當然.…你這個案子,由於不是自首,所以在情節上麵會加重一些。”

“可是從其他方麵來講.…相比較死刑又有些略輕。”

“所以.…這個案子,我想申請判決死緩。”

“不過,具體的判罰是由審判長進行判定的,我隻是說關於咱們的訴訟申請,為死緩。”

“至於能不能夠判定成功,這一點不確定。”

張寇聽到這話點了點頭:“好的,我明白,蘇律師。”

“我一定會按照你的要求,在庭審上好好表現的。”

“.….”

等到走出看守所,蘇白長呼口氣,目前這個案件的所有準備工作都已經準備就緒。

隻需要等待二審的開庭了。

說實話,蘇白對於二審的開庭,以為在這個案子當中,不存在什麼太大的壓力。

申請判決死緩,算是相對來說比較合理的訴訟請求。

很快,在法院同意二審後,到了開庭時間。

開庭當天。

蘇白和李雪珍早早地來到了等候室,等待著本次庭審的開庭。

在工作人員將兩人領入審判場內後,合議庭成員走入庭審審場內。

本次的庭審審判長是省高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長。

對於這一次的案件,作為審判長兼刑事副院長的王有為,進行過詳細的了解。

在王有為的想法當中,這個案子的情況是,支不支持死刑,才是這個案件最需要考慮的問題。

不過.…

這個案子,從各種主觀和情景上來講是非常的複雜的。

雖然說,王有為在此之前和合議庭的其他兩名成員以及裁判委員會的委員,有過交流。

可是這些交流都是建立在沒有開庭之前的。

具體的情況。

還是要聽一聽,本次庭審的答辯情況。

簡單的整理了一下自己麵前的材料,王有為敲響法槌,扶了扶眼鏡:

“庭審開庭。”

“本次庭審的主要內容是,犯罪嫌疑人張寇,對於一審判決死刑不滿,提起的二審上訴請求。”

“現經過我院,核查證實,有新證據新依據,

對於本案進行再次審理。”

“犯罪嫌疑人也就是上訴方,你方的訴訟申請為申請減輕刑事處罰。”

“申請由一審的死刑改判為死緩。”

“這一點沒有任何問題吧?”

蘇白作為上訴方委托律師開口回複:

“沒有問題的審判長。”

“好!”

法錘敲響,審判長看向公訴人席位。

開始讓公訴人,陳述本次庭審的控告內容。

公訴人林遠在開始陳述的時候,一直保持著客觀的陳述。

按照執法方提供的證據,以及上訴人也就是張寇的口供和主觀,來進行定罪。

在定罪方麵,張寇殺人是事實,有過謀劃也是事實。

所以定罪成為故意謀殺罪,這一點是成立的。

在陳述完這一點內容後,林遠又繼續陳述。

“在本案當中,上訴方當事人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張寇,謀殺多人,造成一人死亡的結果。”

“沒有自首表現,甚至如果不是他人報警,發現了張寇的殺人事實。”

“那麼張寇,依舊會繼續行凶。”

“這一點是張寇在口供當中有著直接的表現的。”

“基於這一點,我方認為,在該案件中,張寇的故意謀殺事實成立。”

“情節涉及到比較嚴重。”

“所以我方認為,對於張寇的故意謀殺應當判予死刑。”

在整個陳述的過程當中,林遠的聲音平靜,陳述的情況清晰。

在陳述完畢後,抬頭看向審判台席位。

此時作為審判長的王有為,在聽完林遠的詳細陳述後。

扭過頭看向了上訴方席位上的蘇白。

“對於公訴人所陳述的,張寇具有故意謀殺殺人行為,以及致人死亡的客觀事實。”

“這一點,上訴人委托律師是否有異議?”

這一點肯定是沒有異議的,因為這些都有著確鑿的證據,所以蘇白在回答的時候也確認了這一點。

“審判長,對於這一點我方沒有任何異議。”

“好的,那麼請你方簡單的陳述一下你方的減刑依據吧。”

“好的審判長。”

蘇白長呼口氣,緊接著緩緩開口:

“我方認為我方有著強烈的惡意的謀殺多人,這一點判定是不對的。”

“也就是說.…我方承認,我方當事人張寇的殺人行為,也承認了其是有謀殺的行為。”

“可是我方認為這個情節嚴重的判定不對。”

“對於這一點我方想陳述一下關於張寇的殺人動機。”

“張寇的殺人動機是什麼?”

“是為了給自己的母親報仇。”

“是當初他的母親被那群村霸們打死了。”

“張寇親眼目睹這一事件,從而產生了為自己母親報仇的想法。”

“這一點動機有錯嗎?”

“這一點動機,在正常人看來基本上都沒有任何的問題。”

“當然我所指的問題,是從情感上來講的問題。”

“既然這一點動機沒有錯,那麼謀殺多人的想法,也就是合理的。”

“既然是合理的,那麼又怎麼達成了情節嚴重的情況呢?”

蘇白陳述的角度很簡單。

公訴人怎麼陳述的?

公訴人認為,張寇是想要謀殺數人,所以以此認定情節嚴重。

而蘇白的解釋是從張寇的殺人動機來講。

張寇為什麼要想殺那麼多人?

因為這些人害死了他的母親!

作為兒子,和母親有著濃鬱的血緣關係,有著豐厚的情感關係。

有這個想法那不是很正常的嗎?

先從情感上講,隻要審判長認為這一點合理。

那麼這場庭審,張寇就有很大可能性,判決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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