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2章 抓抓抓,全抓了!(2 / 2)

“委托人的訴求就是拿回自己的保本本金,咱們肯定還需要對於這一點做一個詳細的規劃。”

“一會兒薑維他們就來了,你好好準備一下。”

“奧,好的蘇律師。”

很快,薑維等人就來到了辦公室,辦公室內,薑維的表情略微有些興奮。

他也從網上了解到了來海銀行現在的事情,涉及到的所有人員都被抓那對於他們這群購買來海銀行理財產品對人來說無疑是一個好消息。

可是他們更看重的是,現在人被抓了,他們的錢去哪兒了,能不能夠追回來。

這是他們最關心的事情。

薑維這一次過來就是為了這件事情而來的,在閒聊過後,薑維主動開口問了這件事情:

“蘇律師.…現在來海銀行的董事長還有相關負責人都已經被控製住了,但是我們那些錢怎麼到現在還沒有一個說法呀?”

“我看網上說這些錢已經被爆雷了,很有可能要不回來了.…”

“蘇律師.…我們最主要的委托訴求就是想要拿回我們的本金,如果說這錢要不回來….”

薑維在說到這些的時候其他人也在開口:

“這件事情也怪我們貪心,當初為了那高額的利息,看著是保本理財一下子就把錢全存進去了,那是我和我老婆兩個人努力攢著買房子的錢。”

“本來是準備過兩年等房價降下來以後,買房子的。”

“可是攢了五六年了,攢了三十多萬,到現在買進理財裡麵,一分錢都不剩了。”

“蘇律師.…你是知名大律師,能不能夠幫我們想想辦法?”

“蘇律師,我也是這種情況,能不能幫我們想想吧,求求蘇律師了。”

“.….”

辦公室內,基本上都是購買了來海銀行保本理財的人。

對於他們的情況,蘇白已經有所預想。

“你們的委托訴求本身就是拿回你們的本金,這一點我是清楚的。”

“現在目前網上的聲音先不要管,因為網上說的是有一定出入的,銀行的資金爆雷了這是事實,這四十多個億沒了也是事實。”

“可是這並不代表著你們的錢要不回來,主要要看對於你們購買理財產品的定義,是如何解讀的。”

“如果法院認為你們購買的是理財產品,並且來海協議內容無效,不管來海銀行有沒有錢賠償你們,這個事件鬨得那麼大,對於保本理財有一個五十萬的賠償額度。”

“隻要是在五十萬以內的賠償額度,都會全額進行賠償的。”

“這一點你們放心。”

大多數購買這一次理財產品的都是一些普通人,購買的存款也都在五十萬之內。

對於存款超過五十萬的蘇白也進行了解答,因為這一次,來海銀行屬於明顯的違規違法情況。

大概率無論多少金額都會進行全款賠償。

四十多個億很多,對於一個銀行的現金流來說也很多,但是.…銀行傷筋動骨不是拿不出來。

再說了,就算是銀行拿不出來,那麼對於這件事情央行肯定也會給出一個說法。

現在最重要的就是,法院對於這個案子的定義。

是否定義來海銀行的協議內容屬於無效的條款。

這個案子,上都的中院,高院都給不出一個明確的說法,以前也沒有類似的案例,想要有一個準確的說法。

那還是需要最高院給出明確的解答。

而在之前,蘇白就已經向最高院,申請了對該案件進行指導。

很快就會有所回應。

蘇白在將這件事情,詳細地向眾人描述以後。

原本賠償額度超過五十萬的,心裡麵還有一些擔憂,但是現在也算是放鬆了下來。

“好的蘇律師,我們相信你,這個案子我們就全權交給蘇律師去辦,我們相信蘇律師能夠幫我們取得法律的正義!”

“對對對,實在是太謝謝蘇律師了,如果不是屬於是咱們這些錢要不回來,那家裡麵以後的日子肯定就不好過了,其他的先不說,普通人哪有那麼多閒錢去理財?”

“還不是為了以後的生活

能有一個保障?”

“實在是太感謝蘇律師了!”

有人對著蘇白深深的鞠了一躬,緊接著其他人也都紛紛的鞠躬,表達著自己的感謝。

望著眾人,蘇白心裡長歎口氣,如果這筆錢要不回來,對於他們來說,的確是一件非常麻煩,非常為難的事情。

等到這些人離開以後,李雪珍望著蘇白:

“蘇律師.…”

“咱們這一次….也算是幫助了不少家庭了。”

“我剛才問過一個女受害人,她說,她買理財的那筆錢是她兒子的工傷死亡賠償金,她兒子還留下了一個孩子。”

“她當初是聽人家說的來海銀行的利息高,猶豫了很長時間才買了這筆理財。”

“如果這筆錢沒了.…那她孫子,先不說未來怎麼樣,可能這名女受害人就承受不住心裡的打擊了。”

“嗯!”

蘇白點了點頭,這個案子中購買理財的大多數都是普通人,因為相對更高級一點的,人家都有內幕渠道會去買股票基金之類的理財產品。

而不會追求保本理財。

如果這四十多個億真的追不回來,那麼對於很多家庭來說都是一件傷害性非常非常大的事情。

話說回來。

這個案子到目前為止不管怎麼說算是已經解決了大半。

現在隻需要等最高院對於這個案子,對於來海銀行的內容協議是否認同,等待這個判定結果下來。

那麼.…

基本上就可以確認,委托人的本金能不能夠要的回來了!

而最高院,也清楚這個案子的輿論性達到了一個非常高的點,所以在蘇白將這個問題,遞交到最高院的以後。

最高院方麵,對於這個案子的具體問題召開了研討。

研討的主要內容,就是針對蘇白所提問的,這個案子中,來海銀行的非保本理財協議內容,是不是屬於無效條款。

最終,經過商討,最高院認定來海銀行的非保本理財協議內容,因誤導消費者,誤導投資者,有違法違規的情況,判定其為無效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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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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