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征兆的搭訕,再加上光頭比尋常人看上去多幾分凶悍和強壯,讓沒有任何準備的白靜,嚇了一跳。
甚至,曹昆能明顯的感覺到,被這個光頭搭訕的時候,白靜的身軀不自禁的一顫,被他抓在手中的手,攥的更緊了。
“奧,不......不了不了,我,我結過婚了,謝謝。”
看著光頭那碩大的塊頭還有凶悍的模樣,白靜連忙強笑著擺了擺手。
而光頭,看著白靜這番模樣,甚至,說話都有點打顫,臉上的笑意則是更濃了。
她怕了!
原來是個小綿羊!
根據調查,在眾多的性騷擾事件中,因為害怕不敢聲張,因為害怕不敢反抗,是最助長這類行為的。
甚至,害怕,也是讓這類事件變的更嚴重的最主要因素。
例如:
某個癡漢在公交車上蹭了一個女人的屁股,她若是沒有什麼反抗,而是害怕的選擇了躲閃,那麼,隻會讓這個癡漢感覺更加的刺激。
原本這個癡漢可能隻是想蹭蹭,可是,因為女人的害怕和怯懦,他最後可能將手都伸進去大肆的侵犯。
甚至,可能將自己的家夥也伸進去。
可以說,不單單在這種情況中,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害怕都是這種犯罪行為的助興劑。
而此刻,白靜的這種反應,在光頭大漢眼中,就是一個任其宰割的小綿羊。
“結過婚怎麼了。”
光頭大漢笑容猥瑣的舔了一下嘴唇,向上擼了擼有紋身的那條胳膊的短袖,將紋身暴露出來的更多,顯得更有威懾力。
“隻是想和你交個朋友認識一下,有時間一塊出來玩玩,多個朋友多條路嘛,出門在外的,可不就得多靠朋友嘛。”
看著光頭那猥瑣的表情,還有往上擼袖子,露出紋身的動作,曹昆都無語了。
為什麼有人會認為有紋身,就會顯得自己很牛逼,很不好惹呢?
問題是,還真有一大部分的人確實認同,認為有紋身的就是不好惹。
拜托!
去重刑犯監獄看看,真正的狠茬子誰紋這玩意啊!
隻有那些對自己沒信心,需要虛張聲勢嚇唬人的,才會紋這玩意。
在曹昆所在的重刑犯監獄,位於一等行列的狠人,沒有一個帶紋身的。
甚至,這些帶紋身的,在他們重刑犯監獄,有個統一的稱呼。
花皮狗!
這種人在監獄裡,往往就是狗腿子的命,處於監獄的最底層。
屬於誰有事沒事都能踹兩腳,給兩個嘴巴子的地位。
當然,偶爾也會冒出個狠的。
曹昆記得那是他進監獄的第四年還是第五年,來了一個渾身紋身的家夥,很強壯,也挺狠。
但是,撐了不到三個月,某天夜裡過後,他前胸和後背有紋身的皮,就被人給硬生生剝了下來。
幾乎將他上半身的皮全剝下來了,慘的一逼。
後來,在醫院住了半個月,還是因為感染太重,在極度的痛苦中死掉了。
沒辦法,破皮的工具是曹昆平時用來泡腳之後,刮腳的一個鐵片,上麵鏽跡斑斑的,不知道有多不衛生,不感染就見鬼了。
當然,工具雖然是曹昆的,但是,不是他乾的,他隻是作為技術指導,偶爾指點一該怎麼割,並順便目睹了整個剝皮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