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有一個故事,主角就是石頭。
五年前,苦水鄉有戶人家的男人,突然遭遇車禍走了。偏偏肇事的車逃逸了。
男人走後,留下家裡妻兒老少五口人,嗷嗷待哺。
女主人沒有其他謀生的能力,便拉下臉麵去縣城找了一家發廊做事。
結果,東窗事發。女人被派出所抓了去。
得到消息的石頭便堵住抓女人的乾警,逼著他去看守所要人。
乾警自然不肯,當即吵了起來。
石頭一怒之下,抽出槍來頂住乾警的腦袋吼道:“你小子不把人給老子放出來,老子一槍崩了你。”
事情鬨大了,局領導親自出麵處理。
石頭讓局領導把閒雜人員全部清退出去,他雙眼飽含熱淚說道:“局長,他抓的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家人的口糧啊。”
事後,局裡安排人作了專項調查。才得知女人一個人要撫養男人留下來的兩個孩子,大的才三歲,小的剛滿周歲。男人還給女人留下了一對年邁的雙親。
一家五口人,就盼著女人賺點錢來養活。如果女人坐牢了,這一家人就都會活活餓死。
石頭說過之後,不禁失聲痛哭。他狠狠捶著自己的頭吼道:“我恨我自己能力太小啊!”
石頭放任女人從事違法勾當,且有充當女人保護傘的意思。縣公安局便開會討論,要嚴肅處理他。
局領導找他談話,希望他認識自己的錯誤。言外之意,隻要他誠懇接受批評,能配合局裡把女人法治,便可以從輕處理他。
誰料石頭脖子一梗道:“你們可以隨便處理我。但是你們不能動人家。”
領導問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