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笛聲在山穀間回蕩,不多會的功夫,便進村了。剛才跟我說話的那頭兒,顛著小碎步,便迎了上去。
可惜,那些車開進胡同幾米的距離就倒出去了,可能是覺得自己的車稍微多一點,一會一起往外倒太麻煩了,畢竟這地方也就是一車道,進來容易,出去難。調頭想都彆想,想要出去隻能硬著頭皮往外倒。
但是,我更偏向於是開車的人技術不是很好。因為這種需要出現場的工作,新人上手第一件事就是鍛煉一下車技,要不然以後重重困難第一步就會被擋住。當然,這前提是你得遇到一個好領導,要不誰會管你什麼會,什麼不會。
那頭兒的小碎步緊接著就收了起來,大步流星地就朝胡同口跑了去。
一路跑到那棵合歡樹那兒,那地方算是這村裡的情報中心了,村委以及小廣場、小賣部都在那個地方,自然,那個地方也是最寬敞的地方,放下這三輛車還是綽綽有餘的。
“老高,情況怎麼樣。”未見其人,先聞其聲,車子還沒停下,車窗就先搖下一個縫來,裡麵的人便火急火燎地問道。
“劉隊,這情況比較複雜,一時半會的也說不清楚,您先跟我來吧。”
砰的一聲,車門打開了。
裡邊下來一個中等身材,長著國字臉的男人,四十歲出頭的模樣,臉上有些許滄桑,或許是工作繁重,壓力過大,頭發竟有些許蒼白了。
這人火急火燎地關上車門,三步並作兩步地往前奔走,“老高,麻煩帶一下路,我們快帶你走。”
一個,兩個,三個……
我仔細數了一下,三輛警車上,一共下來了十個人!
加上先前派出所來的這五個,浩浩蕩蕩地竟一共來了十五個!
看來市局就是比派出機構有錢,人家十個人直接坐三個車,而不是跟派出所一樣,五個人急急巴巴地坐一個小車來。
看來是我低估了這案子的險要程度,本以為這隻是個簡單的交通事故,不會有太大的影響力,可是我忘了,我是站在第一視角看這問題的,我身邊就有這三具白骨的當事人,可是對於彆人來說,這完全就是未知的,在他們眼裡,這和荒野屍骸沒有任何區彆。
而且王家出了這事之後,非常沒道理的將事故擱置不處理,任由這半掛車在自己院子裡待了兩年之久,這疑點就算解釋成刻意藏屍也不算過分。
哎,這可怎麼辦是好呢,我有種捅了簍子沒人幫忙處理的感覺,畢竟怕官司打不贏?才不去起訴這說法太牽強了,說能相信這社會還有人如此愚昧無知,寧願放著問題不解決,也不想辦法試一試。
“彆害怕。”耳邊傳來一陣聲音。
我側身一看,是那律師,“放心吧,我們都是實話實說的,隻要大家口供一致,就不會有事的,放心,我也職業律師,還是刑事律師,這點事情還能搞不定嗎。”
“就算最後實在處理不了,那也隻能是出現在我家人身上,我媽十分溺愛我,看著人沒了,她可能橫豎要討一個說法,不過你放心,我媽不是無理取鬨的人,如果事實擺在她麵前,她也不會太過於鬨騰的。”
說這話的時候,他聲音是有些抖動的,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白發人送黑發人的場景,任誰也看不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