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吸引人,有什麼比得過“聖人的惡行”。
沒過幾天,就開始有人堵著教堂的門口,大聲譴責著我是個惡心且變態的家夥。
那段日子,每天都有一群人圍在門口,孩子們被嚇壞了,所以我那些天都沒有開門。
或許忍一忍就過去了。
有人撞開大門進來毆打我,我沒有還手;有人指著我罵肮臟的公狗,我隻說自己沒有犯錯……
警方來過,我將那晚的醫療記錄呈了出來,警察說這是一場謠言,會為我澄清。
神說,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我忍耐了……
但我們沒有得救。
或者說,孩子們沒有。
那是一個聖誕節的夜晚,我在外麵為孩子們準備著晚宴和禮物——西蒙的蘇格蘭風笛、道格拉斯的醫學書,還有一身為米歇爾製作的牧師袍。
我記得在社區廚房裡,我烤的那隻火雞才烤到一半,就有人跌跌撞撞地闖了進來。
“教堂……教堂著火了!”
我當時愣了愣神,失神地丟下了所有東西,急忙跑回教堂。
那裡已經是一片火海,我聽不到孩子們的呼喊聲,當時我隻希望他們是逃出來了,而不是暈倒在那裡。
但他們沒能逃出來,我衝進燃燒著的教堂裡,漆黑的煙霧之中隻剩下了一具具焦炭模樣的屍體。
火焰封住了我來時的路,我也被煙霧給熏暈了過去。
等我再次睜眼時,天空泛白,四處飄雪,我在教堂的廢墟裡麵,身上沒有半點被火燒到的痕跡。
隻有我一直掛在身上的十字架滾燙無比,當我握住它時,總能聽到孩子們的低語聲。
警方抓住了那個縱火的嫌犯,但悲劇已然釀成,孩子們再也沒法回來了……
安葬孩子們之後,我離開了那裡,來到了另一個國家,我想忘記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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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忘記嗎?”
在中國,我碰見了一個穿著黑衣服的年輕人,他像是知道我的過去,就這麼直白地問向我。
“如果連你也忘記了那些孩子,他們可就真的沒救了。”
“什麼意思?”我很不理解。
我親眼看見了孩子們的屍體,他們已經去往天堂,又如何“有救”?
他告訴了我一些事情,關於午夜的怪誕列車,以及它能實現的“願望”。
我問他為什麼會知道這些,他隻回答了一句。
“這是來世應知的結果,而你,是結果的一部分。”
神說,活著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也不再得賞賜,他們的名無人記念,他們的愛,他們的恨,他們的嫉妒,早都消滅,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業,他們永不再有份了。
孩子們理應有著未來,活著、且光明的未來,而他們的希望……在我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