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麥昨晚原本是打算把這件羽絨服丟掉的,但事到臨頭,她又實在舍不得。
自從她執意輟學和王逸帆在一起,她家裡就一分錢沒給過她了。
林麥身無分文地到了王逸帆家裡,每天除了備孕,就是做家務,伺候王逸帆全家。
她沒有工作,也沒有收入,需要錢就隻能和王逸帆要,想買什麼衣服也得先找王逸帆批準。
王逸帆喜歡性感的女人,所以隻肯給林麥買那些性感成熟的衣服。
而且,王逸帆也不肯給林麥買太貴的衣服,隻肯給她買一些中看不中用的廉價貨。
就比如她身上這件呢子包臀裙,是天災前王逸帆花了50塊錢給她買的,看著是好看,但是又硬又紮,刺激皮膚,穿著真的很不舒服。
所以林麥很舍不得這件羽絨服,它設計的清新漂亮,又用料紮實,厚實暖和,是林麥衣櫃裡為數不多的好衣服,她是真的很喜歡。
如果丟掉了,她也不知道自已還有沒有機會再次擁有一件這樣的衣服。
她昨天抱著這件羽絨服,在雪地裡站了十多分鐘,糾結了十多分鐘,最後還是悄悄把它帶了回來,放在了雜物間那袋舊鞋子
林麥安慰自已,夏時歌並不知道自已買了這件衣服,她應該不會懷疑到自已頭上。
但沒想到夏時歌居然知道!
談臻警官看著林麥蒼白的臉色,拿著羽絨服對她問道:“這件羽絨服是你的?那你剛才為什麼要否認,說你沒有這件衣服?”
林麥聞言身形微微一搖晃,像是快要暈倒一般,她低下頭,嘴裡喃喃道:“我、我……”
林麥現在已經心慌到說不出話了,麵對談臻警官嚴厲的目光,她隻能緊抿著唇,硬撐著身體才能不讓自已暈過去。
宋父宋母對視一眼,都在彼此眼中看到了不安。
他們沒想到,林麥這個女人會這麼沒用,居然在這種時候自亂陣腳。
現在這個局麵,林麥就應該像夏時歌一樣直接否認,就說她記不清了。
反正監控裡根本看不到臉,隻要一口咬定夏時歌是小偷,警察一時間也沒辦法。
可看著林麥現在的樣子,宋父宋母知道,指望她顯然是不可能了。
於是宋父清咳兩聲,開口替林麥解圍道:“警察同誌,就算她有同款衣服也證明不了什麼吧,我們在客廳裡看到了小偷的臉,小偷就是夏時歌啊!”
宋母也點點頭,她走上前輕輕摟住林麥的肩膀,試圖穩住林麥慌張不已的內心,嘴裡說道:“也許這個小姑娘是害怕自已被牽連進去,所以不敢承認自已有這件衣服罷了。”
宋父宋母到底是經曆商場的老油條,現在的局麵,隻能證明林麥和夏時歌都有嫌疑,不能證明他們和林麥聯手做局。
可沒想到宋母話音剛落,一直站在一旁的夏時歌忽然開口說道:“談警官,我建議,查一下宋家和王逸帆、林麥幾人的銀行流水和轉賬記錄。”
夏時歌的聲音不大,但卻像是一道驚雷,在寂靜的房間內炸開。
宋父、宋母以及王逸帆幾乎同時抬起頭,用一臉驚愕的表情看著夏時歌,目光裡充滿了慌亂和不可置信。
感受到一屋子人的目光齊刷刷聚焦在自已身上,夏時歌一臉淡定,她繼續開口道:“剛才在樓道裡,他們三個口口聲聲說,他們是第一次見麵,互相不認識,還說林麥隻是偶然遇到的證人……”
“既然是這樣,那就查查他們的銀行流水吧。如果他們真的互相不認識,那應該不會有轉賬記錄的吧。”
“如果他們有轉賬記錄,那就說明,他們一直在說謊。如果他們有利益往來,那麼今天的事,就是他們合起夥來自導自演,聯手給我布的一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