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天和不同的人比拚醫術,動不動就跟人較勁,這幾個月的手術室就沒幾天夜晚是停歇的,基本上都被這隊人給占領了。
白天練手術、診斷。
晚上則找沒人的手術室繼續練習。
顯然,最提升技術的是急診科。
這也導致急診科熱鬨了起來。
十三個瘋狂內卷的醫生護士一進來,整個急診科的效率直接快乾到了翻倍。
晚上七點鐘。
護士台才接到搶救的電話,一溜人就連忙衝了出來。
施憐、陳巧、秦祈音等人大眼瞪小眼,做好了搶病人的準備。
而此時,救護車之內,家屬依舊忐忑不已。
病人是一個重度燒傷的中年男人,因為火鍋店液化氣爆炸,全身百分之六十左右的麵積燒傷,顏麵部燒得快要融化了,軀體、四肢等部位反而好一些,隻是二度燒傷。
他的生命體征已經很危險,各項數值都在報警,很多指標也到了危急值。
另外,在爆炸後,殘留的意識讓他往外跑了幾步,撞在了外邊的廣告牌上,很有可能還有腦震蕩、腦出血的風險……
這樣一個病人,用必死無疑來形容都不為過。
也是因此,很多醫院都不敢收。
他們先後跑了好幾家醫院,都隻敢給一些基礎的搶救治療,至於後續的處理,全部推薦到臨醫來。
隨車醫生緘默不語。
他心底也歎了口氣。
如果是以前,醫院碰到這種病人,不至於害怕到不敢收。
畢竟嚴重到這種程度,幾乎是必死的。
因此,
治好了他們醫院能揚名立馬,治不好,那的確就是現代醫學能力有限,誰來都救不活。
對於一個本來就要死的病人來說,隻要家屬認清現實,醫院都樂意接收,因為正反醫院都不會虧。
但現在卻截然不同了。
自從drgs出現,醫療行業迎來劇變。
某種病,衛健委規定了是多少錢,那就是多少錢。
比如這個重度燒傷的病人,衛健委規定的報銷額度是三萬元。
假如超過了三萬元,那麼超出部分的錢全部由醫生自己承擔。
顯而易見,這位病人三萬不可能治得好,以他的情況,十幾萬都不好說。
真要是收了這個人,醫院得為他墊付十來萬。
醫生一個月就掙那幾千上萬塊錢,說到底醫生隻是個職業。
就連許秋,也不會要求其他人像他一樣,他對其他醫生的要求隻有一點:恪守醫療指南。
隻要不違背醫療指南,嚴格按照標準來治療,這就算是一個不錯的醫生了。
公立三甲全部都是自負盈虧的,收一個病人,反而要搭進去十幾萬,誰敢收?
而且,drgs最惡心的點不在於此。
它設定的三萬報銷額,哪怕醫生把成本控製到了極致,隻讓患者花了一萬就出院了,剩下的兩萬也不歸醫生。
反而,醫保局會考慮“既然有人能一萬就救下這個病人,其他人也一定可以”,從而再次降低預算額度,把三萬的報銷額降低到兩萬,進一步壓縮成本。
簡而言之。
用的錢多了,醫生補。
少了,醫保局會降低報銷額,讓更多的醫生補。
重重因素之下,救護車裡的男人變成了沒有醫院敢收的“賠錢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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