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紡紗機(2 / 2)

王遠親手將一麵橢圓形的鏡子鑲了上去,雲汐自然是喜歡的不得了,激動的與王遠來了個愛的抱抱。

第二天,王遠將自己寫的關於囚犯減刑的實施辦法寫了個奏章,親手交給李靖,讓他看過之後再拿到朝堂上。

第三天,發生了一件事,資治通鑒曰:胄前後犯顏執法,言如泉湧,上皆從之,天下無冤獄。

不良人查出來一個叫柳雄的官員,曾經偽造資曆,移交大理寺審理,被戴胄判處流放。

李二對戴胄說道:“朕曾下令,不自首者死罪,你卻判他流放,這不是讓朕失信於天下嗎?”

戴胄說道:“陛下如果直接下詔處死,臣管不了。但陛下既然將他交付法司,臣就要依法辦案。”

李二問道:“你隻管自己守法,而讓朕失信嗎?”

戴胄:“律法是布告天下、取信於民的國家大法,陛下的話不過是一時喜怒說出來的。陛下憑借一時氣忿所說的話而殺人,這怎麼可以呢?現在將案犯處之以法,乃是忍小忿而存大信。”

李二欣慰地說道:“朝廷執行法律有失,愛卿能加以糾正,朕還擔憂什麼呢?”

為此,戴胄還找到王遠。

王遠不由地感歎,在這柳雄事件之中,李二所展現的品質確實難能可貴,在數千年中華民族從奴隸製到封建製,甚至資本主社會中,這種品質都實屬罕見。

這也就體現了皇權與法權之爭,聖令與律法之間究竟哪個大,哪個更具有威信。

在這個時代說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那純屬扯淡,因此也導致了貞觀年間出現了許多的諫臣,代表人物如蕭瑀和魏征,這些人懟李二大多是拿律法說事,李二也就不得不退讓。

因此王遠建議,將案犯柳雄判個終身監禁,暫押收監,到時押往監獄,通過減刑和赦免,還可提前出獄。

第四天,工部與刑部的官員將工匠分配妥當,與王遠一同帶著一些工匠前往盩厔縣。

盩厔縣於武德三年拆分為兩個縣,各隸屬兩個州,如今聽取王遠的建議,又合為一個縣,隸屬雍州。

這一個冬天不少的難民安排在這裡挖礦,如今已遣返大半,剩下的都是一些離的近的和一些孤兒,還有少部分不願意回去的,因為回去也沒房沒地,不如留下賺點工錢,王遠索性讓這些留下,當做技工,負責教會犯人挖礦。

一連三天,王遠都在盩厔縣,指揮著建造一個大型監獄和一個中型監獄。

中型監獄在煤礦上,主要負責挖煤,大型監獄在鐵礦邊,那裡有河流經過,所以這裡是挖礦和煉鐵一體的綜合性監獄。

三天過後,建設基本步入正軌,以後自己時常過來看一下就成,留下了數十張圖紙就離開了。

這種監獄雖然建築簡單,但就這麼點人,沒有半年時間是建不成的。

回到長安,幼兒園已經建成,再過幾日乾透了就可以使用了。

這幾天藍田縣王縣丞被遣返原籍,在回鄉的路上暴葬,死的不明不白。

恰逢這天渭南基地傳來消息,李德謇紡紗機研製成功了。

王遠帶著許家兄弟快馬加鞭趕到渭南基地,看到了珍妮紡紗機,這個自己前世都沒見過,甚至在體內小鎮的資料中隻寫了理論,沒有圖片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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