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雲縣,位於翕州境內,方圓一百二十餘裡。
漢景帝時期設縣後,被分封給江都王劉非,當地人口引富春江灌溉,得良田兩千多頃。
漢武帝繼位之後,大力推行“推恩令”,劉非封地收回,浮雲縣被納入到廣陵郡。
隋末唐初,天下大亂,浮雲及周邊諸地收到兵亂、瘟疫、洪水等破壞,人口大量流失,從此一蹶不振。
楊行密建立南吳之後,複設浮雲縣,但由於連年戰爭,大量土地荒蕪。
到了南唐建國,此地經營稍稍有些起色,但整體上處於“人口少、荒地多”的局麵,劉政谘曾經向李煜建議,讓鄭彥華前往浮雲縣做“縣令”(第22章事後複盤(二))。
要一名軍事將領去做“縣令”,顯然不是真實目的。
當時,“契丹使節事件”牽扯人數眾多,都關進監獄也不是辦法,殺了吧,罪過也沒那麼大。
於是,李煜任命喬匡舜為屯田員外郎兼領浮雲縣令,把上千人都送去開荒。
“屯田製”古已有之,又細分為民屯、軍屯、商屯等類型,參與屯田生產的人,可以免除兵役與徭役。
南唐也有屯田,主要分布在淮南地麵。
保大十一年,淮南大旱,“井泉枯竭,淮流可涉”,很多老百姓都逃荒去了,李璟命人“築楚州白水塘,以灌溉屯田”,頗有成效。
然而,緊接著發生了兩件事,一件是“吏緣為奸,搶奪民田為屯田”,在開發屯田的過程當中,很多老百姓的好地也被貪官汙吏奪去了,因此爆發了巨大騷亂。另一件事,就是兩年後,郭榮率兵攻打淮南,好不容易開墾的屯田又被占去了。
李煜從這兩件事中得到一個教訓,軍隊屯田的風險太大。
屯田就意味著糧食,糧食就是物資!為了物資,人啥事兒乾不出來?所以,“軍隊不準經商”是多麼正確的決定。
最重要的一點,參與屯田的士兵,戰鬥力沒有辦法保障,乾久了就真成農民了,還要花國家財政養著,軍餉得發啊。
既然如此,就讓軍隊安心打仗,農民安心種地,另找一批人去開荒種地,增加糧食產量。
李煜新開發的這一種,可以稱之為“罪屯”,用現代化說就是讓罪犯“勞動改造”,啥也彆想,啥權力也沒有,妥妥的免費勞動力。
所以,李煜才說這些人“是寶貴的資源”。
想死?想得美!勞動改造一輩子,好好給我大唐種地!
蕭儼是朝中高官,國家行政區域自然了然於胸,他點點頭,說道:“浮雲三麵環山、一麵鄰水,中間乃為平坦之地,曾是魚米之鄉。”
“把人送到哪裡去吧,來年,也能多產點糧食。”
至於刁衎、徐玠、史磊等一眾官員,但願他們能活著走到嶺南。
南征安排,李煜也是費了一番心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