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現場考古(2 / 2)

幸好遇見神 班門弄茶 4168 字 3個月前

一甲即一副鎧甲,約為1200~2000秦半兩錢。等於要多服徭役一年。

另外,最關鍵的是《秦製》有一條規定:因惡劣天氣遲到,可以不罰。

哈哈哈哈,太史公,你忽悠後人了!

陳勝、吳廣,司馬太史公,孰真孰假,俺韋西風來也!

……

韋西風計算一下時間,現在大約是公元前229年,距陳勝起義還有20年。

慢慢過去,時間很充裕。

陳勝起義時擔任屯長。

依《秦製》:五人設伍長,兩伍設什長,五什設屯長,兩屯設百夫長…

這麼算,屯長對應的軍爵是4級“不更”或5級“大夫”。

曆史記錄裡,陳勝年齡是30多歲。照此推算,陳勝現在才10多歲。

韋西風現在要做的第一個準備是搞到“驗傳”,即身份證加路條。

據說秦國自商鞅變法以來,法製很健全,執法極嚴苛。那麼,韋西風進入秦國境內後得有一套身份文件,具體來說叫“驗傳”。

“驗”就是身份證,“傳”等於路條,即介紹信。

當然,普通人的是用竹片或木片製作的。高級貴族用銅製作。

商鞅大人被通緝後,就是因為沒這玩意,無法投店住宿,被抓住而遭車裂的。

韋西風的計劃是到陳勝家附近去落戶,到時與他一起服徭役。即時考證,獲得第一手資料。

韋西風雖然投胎40年了,麵相卻一點不顯老。讓星狗做點手腳,偽裝成20歲以下不是問題。

問題在於如何弄到陽城身份證?

依據《秦製》,秦國十戶為一裡,十裡為一亭,十亭為一鄉。超過5000人就是大鄉。

鄉上麵就是縣。10鄉之縣為大縣,也就是超過5萬人。

縣設縣令、縣丞、縣尉。這是秦國最基層的官。

除了縣令、縣丞、縣尉,縣裡的其他管事人和鄉以下管事的,都叫吏。

鄉裡管事的是兩吏:三老、有秩。各有職責。三老大約是鄉長,有秩約等於派出所長。

農戶的驗傳,必須由裡長帶著本人找亭長,亭長用竹(木)簡書寫清楚,再由有秩加注證明。還要報到縣尉備案。

縣尉就是縣公安局長。

但郡尉則是郡武裝部長兼公安局長。也就是說,郡尉還是轄內駐軍統領。這與縣尉有本質區彆,牛逼的不是一星半點。

按照秦製,韋西風想在陽城混個身份證,先得找個裡長認可。這第一關就辦不到。

聯想到秦朝的嚴刑峻法,感覺這與滿街攝像頭的大數據時代差不多。

偽造身份證太難了!幾乎行不通。

這要是換了其他人,興許真的弄不到。

幸好是韋西風,他有聖器星狗幫忙。

他花了一點時間和功夫,挑選了一名垂死青年為目標,把兩匹馬放到河灘野地林子裡,走路尾隨著他和他同伴。

這是一名要去服正卒徭役的陽城青年。他們一行人走到半路,這個青年得了傷寒。

這個時代,傷寒就是死亡的代名詞。最後,青年病死了。

他的同鄉將他草草埋在河灘,寄了信給他家人,然後接著趕路。

韋西風挑選他時,就考慮了身材樣貌因素,有幾分相似。此刻由星狗動點手腳,幾乎就是他了。

星狗抹除所有痕跡,韋西風冒名頂替他,“死而複生”回他家鄉去。

當然,在那青年臨死前,星狗獲得了他的全部記憶。

青年名棗夫,18歲,陽城縣河西鄉野人(民)。野人就是住在城外的農民,都沒有姓氏。

棗夫父親已去世,兩個哥哥結婚自立了門戶,他和母親、妹妹一起過活。

秦國男子年滿17歲,除貴族嫡長子外,都要服徭役,分三個階段:更卒、正卒、戍卒。

第一次在郡或縣服役,曰更卒。一到三個月;

第二次到京城服役,曰正卒。兩年。

第三次到邊疆服役,曰戍卒,屯田墾荒。一年。

棗夫是死在第二次服徭役路上。現在從泥土裡爬了出來,又“活”轉回來了。

韋西風要找的陳勝,住在陽城裡,身份屬於“國人”,比棗夫高。

國人包括幾類人:貴族;為貴族服務的工商業者;被征服的他國國人;貴族和工商業者家的奴隸。

那個時代,奴隸和野人不好絕對作比較:奴隸雖沒有自由身份,但經濟待遇比野人要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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