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捉奸(2 / 2)

幸好遇見神 班門弄茶 3164 字 3個月前

因為前陣子,堂哥孔兆陽特地為一件小事找自己,說合圍鄉有秩梁啟召托人捎話,希望不要把一個叫苟三邊的人派來做三老。

這件小事,本來是由縣丞伍嘉處理。

但是堂哥特彆認真,再三囑咐自己要辦好,像是囑托一件大事一樣。因為這個,孔祥均就乾涉了一下。

他直接任命堂哥說的那個梁啟召任鄉三老。同時也記住了梁啟召托人捎話的原因:那位名苟三邊的縣學堂采辦,實在太奇葩了。諢號“滾炕佬”,喜歡妾侍、丫鬟一幫人,一起玩耍。

鄉三老最重要的職責是教化。這樣的人做三老,那還不把整個鄉搞得烏煙瘴氣?

此刻,捕頭秦在業說,在衙門前晃悠的那些人中,有一個就是他的兒子。難不成是因為自己否決了苟三邊的鄉三老任命,他們要報複自己?

雖然覺得這種可能性不大,但孔祥均還是不能掉以輕心。

他對秦在業道:“老秦,你的擔心有道理。先在四人中挑一個,就姓苟的那小子吧,徹底查一查,看看他以前乾過什麼事、最近做什麼、以及他打算乾什麼。防患於未然,在孫子兵法中是上策呢。”

“遵命。大人。”秦在業答應一聲,行禮後出去布置。

秦在業是老把式,在縣衙裡從捕快乾起,到現在二十多年了。捕頭位置也坐了好幾年。

他用心一查,還真給他找到了突破口:這苟強近幾年裡,是長安城裡梁上幫的人。

也就是說,他是職業小偷。

梁上幫當然不是注冊登記的說法。

苟強作為梁上幫成員,他公開宣稱的謀生方式是打短工。

事實上,他們平常就是找些修牆檢瓦、挑擔抬貨的事來乾。掩人耳目兼踩點。

憑“梁上幫”三字,抓不了苟強。說他是小偷,也不能立即拿出證據。

但老捕頭最厲害的絕活,並不是將犯人逮在當場,人贓俱獲。而是沒有證據創造證據。

創造證據也不是誣陷無辜之人。而是舊案重查,還原當時。

具體來說,就是找出一個案子對付要抓之人,比如苟強。

這個案子滿足兩個條件就成:1.苟強參與了。2.能找到其中一人證明。

對秦在業來說,要找個陳年舊案抓苟強,也有難度。因為苟強從不在長安縣作案。

但一個老捕頭,鐵了心要弄他這樣一個沒什麼根腳的遊民,自然是有誌者事竟成。

終於,秦在業瞅準了一個賭徒,名吳秀坡。這人誘奸有夫之婦,並且合謀偷了她那綠帽丈夫的錢。

秦在業之所以盯上吳秀坡,是因為他與苟強交好,一起作過案。

秦在業略施小計,就將那對奸夫淫婦摁在床上。

這年頭,男女間的那點事,可以說不是事。但有一個前提:不能違背公序良俗。

也可說男女之事存在“禮法”束縛。

女子身為有夫之婦,出軌他人就是違禮之事。

當事男子連坐女方之罪。

何況現在抓的二人還偷了錢。

秦在業抓了兩人,關進縣獄裡。打算先晾一晾。

因為他的醉翁之意不在酒。

年輕人做捕吏,拜師學藝的第一天,師傅教誨中一定有一條:儘量不要捉拿奸夫淫婦。

隻因這個時代,被捉住的女子不能見容於世道,必定尋短見。所以捉奸是件缺德事。

捕快職業特點,本身就與積德背離。為了抵消孽債,多數捕快都會在家設案焚香,懺悔禱告。

因此,捕快行當的人,誰會那麼無聊去捉奸?隻有秦在業這樣,為了找到突破口而采用此下策。

也算是一種無奈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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