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警察隻當他童言無忌:“為什麼要給他換媽媽?”
“他媽媽打他。”
“就因為這個嗎?”
“對啊。”嘉木說:“不換媽媽,他被打死了怎麼辦?”
張義安無言以對。
顧惟母子住的安村是城市化進程中被拋棄的地方,住在這兒的人大多生活在社會底層,收入少,受教育程度差,惡習也相對較多。
在安村大多數住戶眼裡,丈夫打老婆、父母管教子女都天經地義,隻要彆打死就行,旁人也不會多管。
實際上昨天報警的人也不是因為家暴,他是以為顧惟死了,這才找的警察。
張義安還記得自己到達現場看到的畫麵——矮□□仄的窩棚,一隻手就能數完的家底,躺在地上生死不知的孩子,和孩子身下被染紅的地磚。
他辦案多年,比這血腥恐怖百倍的現場都見過許多,卻在看到這個場景時差點落淚。
張義安同情顧惟,但實話說他能做的有限。
顧惟身上的傷看起來恐怖,按照鑒定標準也隻是輕傷級彆,他們最多對李玉鳳行政拘留15日處罰。
若是連同居委會上訴到法院,確實有機會剝奪李玉鳳的監護權。但這是個漫長的過程,其中還有諸多考量,最起碼他們得在李玉鳳之外給顧惟另找一位合格的監護人,最好是雙親之一。
可李玉鳳未婚生子,又離家多年,與娘家基本斷了聯係,孩子的生父又從未出現過。
諸多的問題疊加在一起,導致了所裡對這件事猶豫不決,連拘留的的決定都不敢輕易下。
這些事情太複雜,張義安不會和嘉木說,他隻是道:“但是媽媽和衣服、鞋子不一樣,覺得不好看了就可以換。媽媽隻有一個,如果她不好了,我們應該讓她改好對不對?”
嘉木歪頭思考,不太相信:“可以嗎?”
張義安也無法確定,甚至有些悲觀:“得試試才知道可不可以。”
“她要是還打顧惟呢?”
“那就讓她受到懲罰。”
嘉木問:“現在不行嗎?”
“叔叔已經教育過她了。”
“她不聽哎。”
張義安:“……叔叔就說到她聽為止。”
嘉木:“哦。”
不知道是不是錯覺,張義安總覺得小孩看著他的眼神帶著些鄙視。
肯定是眼花了,張義安這麼安慰自己:“小朋友,你家大人呢?”
“媽媽回家做飯了。”嘉木對他說:“媽媽說隻有警察叔叔能給顧惟換媽媽。”
小朋友看著他的眼神帶著期望被辜負的控訴。
張義安在一個孩子那邊感覺到了壓力,冷汗都要冒出來了:“可是顧惟就一個媽媽,換掉這個,誰來養他呢?”
這個困擾張義安的問題到嘉木這似乎變得十分簡單,小朋友胸膛一挺,毫不猶豫:“我來!”
“噗!”張
義安被他逗笑了:“可是你也得爸爸媽媽養啊。”
嘉木:“……”
好像是哦。
小朋友呆了呆,小嘴微張,思考著很複雜的問題。
過了一會他想到了辦法:“我可以吃少一點,剩下給他吃。”
“那衣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