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看牆上懸掛的時鐘,正好指向九點,並不算太晚。
不過考慮到租住的地方離商家有三十多公裡的距離,我便沒有拒絕。
我本想著臨走時跟依依告彆,但考慮到她剛剛睡下,我隻好打消這個念頭。
明天還得請張玉和小優吃飯呢。
等我回到家中,已經快要十點。
簡單洗漱後,我躺在床上無聊的擺弄著手機,把黎時川從黑名單裡拉出來。
朋友圈有新消息提示,我點進去就看到黎時川在半個小時前發送的新動態。
【兒子長大了,能自己主動做作業,不需要大人操心了。】
配圖是黎爍趴在書桌上認真寫字,不過從圖片中故意顯露出的美甲來看,拍攝照片的人恐怕還是林雨茜。
我熟練的錄製視頻保留證據,真不知道黎時川是對他過於自信,還是根本沒有把我的話放在心上。
我說過,即使是離婚,我也不會讓他離得輕鬆自在。
他的這些朋友圈動態以後都將會成為對我有利的證據。
而他根本沒發現,照片裡的黎爍其實沒有那麼認真。
從黎爍笨拙的握筆姿勢和一旁打開的漫畫來看,這張照片更像是他在彆人的引誘下擺拍出來的。
黎爍貪玩,每次做作業都得要我守著,一刻都不能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