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冤家路窄(1 / 2)

明末火與劍 四代重奸 3178 字 3個月前

話說張順抵達揚州城以後,一邊安排祁安民、慕遠才等人進行交接,一邊帶著禮物親自拜訪了揚州城中的兩淮巡鹽使、揚州知府以及江都縣知縣。

恰逢新任兩淮巡鹽使前往鹽場去了,張順隻好留下名刺,以待改日來訪。

揚州知府嫌他官職太小,又係武夫,竟不肯接見。

唯有江都知縣見了他的拜帖,不由勃然大怒。

“此何人也,如何見了本官不稱‘走狗’,反稱‘晚生’耶!”

隨即見了他,當場要求他行跪拜之禮。

張順聽了那知縣的話,差點被他氣樂了。

“某家武中狀元,文中秀才,一十六歲,陛下禦賜正四品指揮僉事,管揚州遊擊事。”

“汝不過一介腐儒,安敢如此辱我!”

那知縣一聽張順這話,這才知道踢中鐵板了,兩人不歡而散。

待到張順出來,猶自憤憤不平,餘怒未消。

宋康年聞之,忙笑道:“將軍有所不知。自正統以來,朝廷以兵部尚書領兵,侵武將之權,文貴武賤矣。”

“至於今日,愈發懸殊。”

“凡將軍拜見文官,自固者稱‘門下小的’;卑汙者稱‘門下走狗’。”

“更有甚者,告退後與文臣奴仆敘齒......”

“不是,我是正四品指揮僉事,他是七品芝麻官......”

“那又如何?學堂裡的學生拜見一鎮總兵,也不過自稱‘侍教生’,輕易不用‘晚生’二字!”

“草(一種植物)!”

張順聽了宋康年這話,第一次忍不住爆了粗口。

好家夥,我直呼好家夥。

我堂堂禦賜武狀元,簡在帝心,掌一營之兵,前途無量。

竟然被你一個小小的知縣以奴仆視之,這大明不亡,還特麼有天理嗎!

想到這裡,張順不由大手一揮:“走!”

“去哪兒?”

“回家!”

“趕明兒,咱們就去拜見拜見咱們的‘走狗’走!”

-----------------

張順的“走狗”,喚作狼山總兵,駐地在通州。

當然,這個通州不是北京附近的那個通州,而是後世南通市通州區那個通州。

同樣,這個狼山總兵,也不是總兵,其實是一個副總兵。

原來當初倭亂,朝廷在南直隸長江南北分彆設置了兩鎮總兵。

一個叫做狼山總兵,又喚作江北總兵;另外一個叫做江南總兵。

待倭寇幾乎平定以後,朝廷便裁撤了兵馬。

原來的總兵變成了副總兵,而原來的揚州參將也降級為揚州遊擊。

按照常理來說,總兵、參將守土有責;副總兵、遊擊則負責協防、援助。

但是,他們卻與眾不同。

一個是以副總兵行總兵之責,另一個是以遊擊行參將之責。

這正是“如夫人,同進士”,大家都為難兄難弟。

第二天一早,張順起了一個大早,帶著宋康年、徐彥琦兩人以及徐彥琦麾下的一隊家丁,從營地仔細挑選了十五匹馬,然後就從“市中心”的教場出發了。…。。

他們一十五人,快馬加鞭。

頭天住泰州,第二天住如皋,第三天晚上就趕到了通州。

張順奉上了禮物,獻上了名刺,便和一乾人等候在了外麵。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