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 2)

“審訊?”

“我?”

“15分鐘?”

孫平安不敢置信的指著自己的鼻子,來了個三連問。

你一個從業幾十年的老警察,才10分鐘就被氣得七竅冒煙,這都沒審出來。

現在讓我一個菜鳥警員,在15分鐘內撬開嫌疑人的嘴?

這尼瑪不是趕鴨子上架。

這分明就是趕豬上樹啊!

“廢什麼話,執行命令。”謝平沒好氣的嗬斥道。

“是!”

孫平安隻能硬著頭皮接受命令,起身走進審訊室,正要隨手關門,卻被謝平攔住了。

“大熱天的,關什麼門,開著。”謝平道。

“是!”

審訊室中,大媽嫌疑人一看到孫平安,就雙眼圓瞪,咬牙切齒。

一副目光淩遲,啖其肉、嚼其骨、喝其血的怨毒模樣。

坐在椅子上,孫平安撓了撓頭。

審訊?

理論的話,孫平安能洋洋灑灑寫出一篇精彩無比,任誰看了都要豎起大拇指的萬字論文。

可用到實踐上。

審訊步驟是啥來著?

哦!想起來了。

闡明政策,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循序漸進,攻破嫌疑人心理防線。

孫平安清了清嗓子,開口道:“我們的政策是……”

大媽直接開口接了過去,道:“坦白從嚴,牢底坐穿,抗拒從寬,回家過年。”

“既然你知道我們的政策,那你……”

“嗯?”孫平安下意識的說道,卻發現,自己被嫌疑人給耍了。

“嗤!”大媽不屑嗤笑。

大媽調整了一下坐姿,讓自己坐得更舒服一些。

“姓名張淑芬,性彆女,身份證號……”

“今天早晨6點半左右,我和外甥女李娜在第一菜市場買菜,抱走了一名2歲左右的小男孩。”

“我們並不是拐賣兒童,隻是因為我外甥女李娜沒有生育能力,又特彆喜歡孩子。”

“我也是愛外甥女心切,就想幫她抱養個孩子。”

“我們沒想過賣掉孩子,就是想抱回家,當成自己親生孩子養大。”

“我們沒有同夥……”

孫平安有些愣神,審訊啥時候變得這麼簡單了?

“謝所,嫌疑人招了。”孫平安衝著門口喊道。

謝平黑著臉走了進來,衝著孫平安,劈頭蓋臉就是一頓罵。

“你他嗎是長了個豬腦嗎?你他嗎被嫌疑人給耍了都不知道?”

孫平安有些懵逼,他啥也沒做,就挨一頓罵,因為啥啊?

外麵下雪了沒?

竇娥都沒我冤啊!

謝平看著孫平安的反應,恨鐵不成鋼的解釋道。

“拐賣兒童,情節不嚴重的,判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拐走兒童,情節不嚴重的,判處1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

“個人作案和團夥作案的量刑標準差彆極大。”

“而隻有3人及以上才算是團夥,明白了嗎?”

孫平安恍然大悟。

他在警校學過法律課程,隻不過第一次實踐,經驗欠缺,沒想到而已。

被謝平一提醒,他就明白自己錯哪兒了。

按照嫌疑人的說法,事出有因,個人作案,隻拐沒賣,悔過態度誠懇。

如果沒有案底,首次作案的話,坐幾個月牢就會被放出去了。

畢竟現代是法治社會,不是古代的一刀切。

要是在古代,拐賣兒童,不管什麼原因,不管情節是否惡劣,都是一刀切。

嗯!就是字麵上的意思,一刀……切。

“你還有12分鐘,這點小事都辦不好的話,你乾脆哪兒來的回哪兒去,我們北橋不要廢物。”

謝平扔下一句話,轉身離開了審訊室。

被嫌疑人耍,被所長罵,這讓孫平安很是不爽。

他一個雙二代,老爹是省警界大佬,老媽是醫藥方麵的商界大老板。

這樣牛叉的背景,思聰哥也不過如此了吧!

可他卻被狗係統逼迫,成為了一名知道上班幾點,不知下班幾點。

兢兢業業工作,小心翼翼辦案,與犯罪分子鬥智鬥勇的警察。

關鍵是,個狗係統給的獎勵,跟警察一點兒都不挨邊啊!

宗師級望診術,大師兄的點穴術。

這分明就是振興中醫,吊打西醫,揚我國威,成就神醫的基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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