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瀚似乎明白了什麼。
“五百萬,我給你五百萬現金,不會有任何人知道這件事情。”
“然後楊芸小姐,想當明星,我就捧她做明星,做大明星。”
“我以後做導演、當男主的電影電視劇,她都是女一號。”
“我會把她當親媽對待,絕對不會讓她受半點委屈。”
“我還認識好多大導演,好多投資人,好多娛樂公司的大老板。”
“我可以保證……”
孫平安嗤笑一聲,問道:“都錄下來了嗎?”
楊芸從上衣口袋中,將開著錄像功能的手機掏了出來。
陳瀚身子一軟,從沙發上滑落在地上。
他明白,自己這次徹底栽了。
智能觸屏手機出來之前,手機已經有了錄像功能。
雖然像素不高,但也沒達到馬賽克畫麵那種程度。
絕對可以被法庭充當證據使用了。
孫平安撥打了報警電話。
很快,警察趕到,將4人都帶回了區分局。
孫平安表明自己是警察,經過內網確認了身份。
殘破的筆記本電腦,和U盤都上繳。
手機當中的錄音錄像,也都傳輸過去。
剩下的事情,就是技術部門恢複電腦資料,充當呈堂證供。
孫平安和楊芸道彆後,牽著手準備離開分局。
在路過審訊室的時候,孫平安從小窗往裡看了一眼。
曾經的知名男星,導演陳瀚,坐在椅子上,手腕上銬著手銬。
看似一切正常,但他的腿卻在不停的顫抖著。
孫平安腳步一頓,他想起來在警校課堂上學到的知識。
犯罪嫌疑人,在進入警局,或是被審訊室,會自然而然的心生恐懼心理。
陳瀚所犯的罪行其實並不大。
偷攝,用女人當做籌碼,和娛樂公司老板進行非法交易,獲取自己所需的資源。
也就是名聲臭大街,前途儘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