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技術鑒定科,會對錢包上的指紋進行采集。”
“然後和你們的指紋對照。”
“如果錢包上麵,沒有你們的指紋,那就是我的工作失誤。”
“我會誠懇的向你們道歉,並且,賠償你們一定的經濟損失。”
“但是!”
“如果錢包上,有你們的指紋,那就說明,你們和那四個小偷,是同夥。”
孫平安這話一出,年輕女子和大媽齊齊麵色一變。
楊程對孫平安的反應無比滿意。
指紋?
這是孫平安在詐兩名犯罪嫌疑人呢!
指紋隻會留在光滑、平整的物體上。
比如說玻璃製品、陶瓷製品,塑料製品、金屬製品,紙製品上。
這個粉色錢包是皮質的,表麵粗糙,紋路清晰。
想要留下指紋,不是不可能。
但短時間,幾次接觸的話,是極難留下指紋的。
就算能提取到指紋,也不會是完整的指紋,根本就無法用來進行指紋對照。
問題是,犯罪分子不知道這一點啊!
大媽慌了,連忙解釋道:“警官,剛剛我找過東西,也許不小心碰到了這個錢包,在這錢包上留下了指紋。”
“這總不能說我就是小偷吧!”
孫平安不給對方思考的機會,立刻厲聲道:“解釋等於掩飾。”
“你袋子裡的東西,不是你的,難道你自己不清楚嗎?”
“觸碰,與伸手接過來,拿住錢包,藏進袋子中,用的力道可是完全不同的。”
“更何況,彆人把這錢包放進去,這錢包怎麼可能出現在你袋子的最底下?”
“難道這錢包自己長了腿,會自己挪到袋子底下藏起來嗎?”
“這錢包上隻要留下你的指紋,就說明,你是從彆人手中,主動接過了錢包。”
“而絕對不是你說的那樣,彆人將這錢包,塞入了你的袋子裡,而你一無所覺。”
大媽還要解釋,孫平安卻再次開口。
“就算你聽到車上有小偷,查看自己袋子裡的物品有沒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