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怎麼在這裡?”
“又被抓回來了啊!”
“還挨了個大逼鬥,我現在半張臉還麻著呢!”
“你呢?”景嫻看向另外一個身材乾瘦,一看身材就特能跑的家夥。
“我不敢跑,我要是跑了,這條胳膊就廢掉了。”
“我就是偷了個錢包,還沒捂熱乎呢!就被抓了,錢包也還回去了。”
“就我這樣的,進了局子,最多就是罰款200,拘留3天。”
“我要是跑了,胳膊廢了不說,還有可能變成通緝犯,我為啥要跑啊?”
景嫻:……我是誰?我在哪兒?我在做什麼?
孫平安坐在副駕位置,看著景嫻吃癟的模樣,一臉憨笑。
跑?
宗師級正骨術的反向應用。
點穴術。
真當是擺設?
抓一個,要麼卸掉胳膊,要麼點個穴,讓他半邊身子一直麻著。
跑吧!
隨便跑。
正骨術反向應用,甭說整個寒城了,就算是整個北方,除了孫平安之外,不動手術的話,沒人能正回來。
至於中了點穴術的賊,就更簡單了。
就那拖著腿一步一挪的,讓你先跑10米,胖爺慢悠悠走過去,薅著頭發就給拎回來了。
真以為12個人沒想過跑啊!
能出來做賊的,最起碼沒有笨蛋吧!
真能跑的話,他們誰會願意束手就擒啊?
還不是真的跑不掉,或者是就算跑得掉,後果也遠超他們的所能承受的範圍。
做賊而已,偷個錢包,偷個電瓶,偷個電動車而已。
要是真的變成通緝犯,小罪變大罪,何必呢?至於嗎?
中巴車駛入派出所大門,12個人排著隊下了車,很聽話的走進了派出所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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