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號,淩晨2點,在星豐路的有朋友網吧,偷了2輛電動車的電瓶。”
“11月27號,中午12點半,在仁豐路的風雲餃子館後門,偷了1輛電動車的電瓶。”
“12月……”
10幾次偷電瓶,日期,時間,地點,清清楚楚。
孫平安都驚了,他還是頭一次見到這樣的小偷,這尼瑪偷東西,居然還要做記錄?
怎麼的,是準備等老了,寫回憶錄的時候用?
還是被抓了之後,給警方提供詳細證據,讓自己在法庭上被判的更重一些?
“你記這玩意兒乾啥用?”孫平安實在是忍不住了,開口問道。
“我尋思著,這不快要過年了嘛!”
“過年的時候,正好是飯店那些過年不放假的地方,最需要人手的時候。”
“到時候我就能找到一份工作了。”
“然後我賺到錢了,就去補償那些被我偷了電瓶的人。”
“警察哥哥,這樣,是不是就不算是做賊了?”
孫平安,被震撼到了。
警察,是站在光明中,看到的卻是黑暗的職業。
孫平安在警校的4年中,看到、分析的卷宗,足有數米厚。
裡麵寫滿了罪惡、殺戮、喪儘天良。
實習的半年中,孫平安抓過的罪犯,有罪大惡極的,也有惡貫滿盈的。
都說警察當久了,眼裡看到的就沒有好人。
可是現在,孫平安卻感覺,自己被犯罪嫌疑人給感動了。
不是生活所迫,誰願意走上犯罪道路?
即便走上犯罪道路,又有多少人是心向光明?
孫平安快速在鍵盤上敲打起來,片刻後,按下了打印鍵。
一張張資料從打印機中吐了出來。
孫平安將打印的資料整理了一下,起身,解開了張元的手銬。
“跟我來。”
“哦!”張元很老實,沒問做什麼去,乖乖的跟在孫平安的身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