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1章(2 / 2)

再比如說夜店,逼良為娼。

警方掃了好幾次場子,失足婦女抓到了,一審,全都是北棒那邊來的,就沒有一個失足婦女是邊城本地人。

而且這些北棒來的失足婦女,全都是自願做這一行的,在北棒吃不飽穿不暖,都快活不下去了。

來了邊城,雖然從事著見不得人的工作,可每個月都可以給家裡寄不少錢,養活了一家人。

有遇到情投意合的,想結婚,夜店也不攔著,放人上岸,甚至給介紹一個正兒八經的工作。

一說要遣送回去,全都磕頭苦苦哀求,甚至有幾起拘留所自殺事件。

也就是發現的及時,要不然,拘留所上上下下全都要吃掛落。

至於勞務派遣公司,更是讓不少邊城底層,沒有什麼技能的老百姓,能走正規渠道,去南棒打工。

往往在南棒工作一年賺的錢,夠在邊城生活好幾年了。

甚至有不少人,直接就留在了南棒生活。

“小孫,你說,綿正鶴這樣的人,究竟算是好人,還是壞人?”普隊介紹了一番後,詢問孫平安。

孫平安都不帶有半點猶豫的,立刻回答道。

“他沒有做違法的事情,就是好人;隻要他違法了,哪怕做了一百件好事,那也是壞人。”

有不少黑老大,作奸犯科,傷害他人,用非法手段,積累下了萬貫家財。

然後為了逃避法律的製裁,開始做好事,做善事,給自己套光環。

難道他所做的好事,就能掩蓋他之前所犯下的罪行嗎?

比如說,一個人,白天的時候路過小河,發現有落水兒童,他奮不顧身跳下去,把落水兒童救了上來。

結果晚上在外麵吃飯,和他人發生口角,失手把對方打死了。

你說他是好人還是壞人?

法律也許會因為他勇救落水兒童,對其失手打死他人輕判一些,但絕對不會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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