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營業執照和其他身份信息,發個通緝令又不是啥難事兒,而且,抓到通緝令上的在逃人員,可比當場抓到功勞更大一些。
年輕的孕婦被第一時間送往醫院,進行詳細的檢查。
兩名黑醫生,鼻青臉腫的被扔進了審訊室。
彆問咋弄的,問就是這倆嫌疑犯在抓捕過程中拚命反抗,極不配合,所以不得不動用了一點點小小的手段。
至於手腕斷了,送醫院?
想他嗎什麼美事兒呢?
想去醫院,先招了再說。
孫平安、陳宏、陸雯雯撈著了一個黑醫生,另一個,有其他刑警負責審訊。
“屠龍飛,你是自己說,還是我一樣一樣問?”
黑醫生耷拉著腦袋,臉部肌肉不住抽搐著,顯然手腕的傷正在不斷傳來劇痛感。
孫平安敲了敲桌子。
“屠龍飛,你可以保持沉默,反正你說與不說,最終的結果都是一樣。”
“那些非法行醫,非法摘取器官什麼的,哪怕不算,光是一個故意殺人,就夠判你個死刑了,而且是立即執行。”
“知道什麼是立即執行嗎?”
“就是你前腳出了法院,後腳就會被拉到靶場,砰!完事兒!”
屠龍飛依然保持沉默。
“不過,有個事情你大概不太清楚,就是如果你能夠詳細交代,配合警方工作,並且在交代中,提供了有用的信息,幫助警方破獲其他案件。”
“死刑可能會被判為死緩,如果是重大立功表現,可能就是個無期。”
“你今年才30歲出頭,如果你在服刑期間沒有犯錯,也就是最少13年,最多22年之後就能出來了。”
“那個時候,你才40多,50多歲。”
“當然,如果你信奉18年後又是一條好漢,你可繼續抵抗。”
“不過按照咱們民間的說法,你的罪行,死後那是要下地獄,永世不得超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