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都是辦案經驗豐富的老警察,破過的案子,沒有一千也有八百了。
之前他們沒有往這方麵去想,是因為辦案思路被局限,被誤導了。
其實差的就是那麼一層窗戶紙。
現在,這層窗戶紙,被孫平安給戳破了,眾人的思路一變,立刻就捕捉到了其中的關鍵點。
女人不能侵犯女人?
身體結構不允許,但是可以用道具啊!
而且,被害者都是女人,如果是一個男人靠近,總會有所警覺。
但如果是一個女人靠近呢?警惕性肯定會放鬆。
比如說被拐賣的兒童,除非是強搶,否則的話,犯罪嫌疑人基本上都是女性。
這十幾起連環殺人案中,有10位被害者,都是在宿舍、家中、房間內被害的。
如果是陌生男人敲門,她們難道就一點不懷疑對方,直接開門讓對方進入嗎?
血腳印對不上號?
難道不能小腳穿大鞋嗎?
現場遺留的過對比調查,找到的4名嫌疑人,全都有不在場證據。
而除此之外,凶手並未在現場留下任何有用的線索。
如果一個男人多次侵犯女性,再謹慎小心,也不可能啥都不留下來吧!
從醫學角度上來看,侵犯時,
可現場卻沒有。
為啥?
謹慎到這種程度嗎?
如果用的是假的道具呢?
畢竟法醫隻能通過被害人的部位充血程度,受損程度來判定被害人是否受到過侵害。
卻無法確定,凶手使用的到底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