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洪爺(1 / 2)

林十三所喚“洪爺”今年五十多歲,膘肥體健。此人是順天府派駐高麗街的暗捕,即穿便衣的捕快。

洪爺在高麗街當了三十多年暗捕,可謂是地頭蛇。連街上哪家的小寡婦幾時洗澡,洗澡時最愛搓哪兒都一清二楚。

林十三喚他時,他正在享受一盆砂鍋狗肉。

隻見砂鍋中紅油翻滾,香氣撲鼻。洪爺熟練的拿起一雙長竹筷,夾起一塊色澤誘人,掛著晶瑩湯汁的酥爛狗肉。

洪爺趁著熱將狗肉“刺溜”一聲吮入口中,細細咀嚼。隨後又端起一杯甘香醇厚的花雕酒一飲而儘。他的臉上浮現出人吃到美食時才有的笑容。

將狗肉咽下肚,他才緩緩轉過頭望向林十三:“我當是誰呢。錦衣衛的上差十三爺啊。”

林十三笑道:“在洪爺麵前,我怎敢當得一個‘爺’字。您老辦公差吃皇糧時,我還是我爹第三條腿肚子裡的一泡水呢。”

洪爺笑罵了一聲:“油嘴滑舌的小東西。坐。”

林十三和陳矩坐到了洪爺對麵。

陳矩此人雖清瘦卻喜好吃。他情不自禁從竹筒中拿起一雙筷子,夾了一塊狗肉品嘗。

林十三沒動筷子,他道:“洪爺,我有事求你。”

洪爺一句話沒說,隻拿出一個空碗,放在了林十三麵前。

林十三這兩年找洪爺辦事不是一次兩次,深知洪爺的規矩。他從皮茄袋中掏出一枚帶著醬菜味兒的二兩銀錁,放入空碗裡。

錦衣衛又如何?找洪爺辦事也得給錢。

洪爺五十多了,在順天府捕房再無機會升上去,也不想升上去。他隻認銀子。

不給銀子?那對不住了上差,我能力有限,實在幫不了你。

見林十三還是這麼懂規矩,洪爺微微一笑:“說吧,又是哪個權貴家的愛犬被人偷了,進了這高麗街?”

林十三沒說失犬是前任禦馬監秉筆家的,他怕洪爺坐地起價。他扯謊道:“啊,宛平一個土財主帶著條狗進城閒逛。吃個飯的功夫狗就丟了。”

洪爺瞥了一眼麵白無須的陳矩,又看了看陳矩使筷子夾肉時高高翹起的蘭花指:“這人是?”

林十三答:“是那土財主家的小廝。”

洪爺麵露不悅:“小十三你該曉得,洪爺我幫人有三不幫的規矩。沒銀子不幫、傷天害理不幫。最重要的一條,不說實話不幫。”

林十三在馴象所曆練了三年,不僅學會了人情世故,更學會了撒謊時鎮定自若的絕技:“晚輩說的是實話。如有半句假話,我願在您麵前吞糞自儘——蘸著大蔥吞!”

大蔥蘸糞是京城市井江湖裡懲戒千門騙子手的私刑。

洪爺瞪了林十三一眼,又指了指陳矩:“他是宮裡的人。宮裡人的相貌、作派是掩不住的。我吃了小四十年的皇糧,什麼人沒見過。你說他是土財主家的小廝?”

陳矩不愧為巨宦高忠的心腹,反應極快:“我是自閹。在我們縣於財主家討碗飯吃。”

洪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哦,原來是自閹。”

閹割分為官閹、自閹。

官閹需拿得出五兩銀子,由宮內有資曆的老宦援引,先在南城淨身師傅小刀劉處簽下“生死文書”,再動刀。

淨身後一個月內若能活下來,再花五兩銀子請老宦當憑證人,立下“婚書”。把自己當成女人“嫁”到皇宮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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