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夷三族之刑(1 / 2)

身為現代大學生穿越時空而來的朱由校,深知夷三族的殘酷,對吳三桂的家族實施此刑罰顯然違背人道。

然而,他亦理解這是大明律法的規定,是明朝祖製的規定。

鑒於明朝末年朝廷腐敗之風猖獗,不采取嚴厲措施,怎能遏製這股腐朽的勢力?

朱由校深思熟慮後,依然認為對吳三桂家族的處罰,實乃依大明律法行事。

此時,漢奸吳三桂雖已經淩遲處死,但他仍遭人人唾罵,因他的賣國行為引發了天下士民的憤怒。

史可法,一名剛正不阿的朝中大臣,奉皇帝朱由校之命,監斬吳三桂夷三族的嚴酷處罰。

夷三族,這一古代的嚴酷大刑,象征著古代中國對嚴重犯罪的嚴懲不貸。這一刑罰針對的不僅是犯罪者本身,而是將其父係、母係以及妻係家族中的三代親屬儘數囊括在內。

此刑罰源遠流長,自商代始現,至秦漢時期被頻繁執行。它主要用於震懾那些犯下極端重罪之人,如謀反、叛國、大逆不道等十惡不赦之罪。

這種廣泛的家族連坐製度,不僅是個人罪行的懲罰,更是在家族內部形成的恐怖震懾,意在警示後人不敢輕觸法網。

這一製度雖顯殘酷,但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卻起到了維護社會秩序、震懾犯罪的作用。

時至北風吹起的一日,冰冷的刑場之上,劊子手們已經嚴陣以待。他們身著紅色衣服,麵無表情,手中握著鋒利的刀刃,仿佛是死神派來的使者。

刑場周圍,百姓們早已聞風而至,他們站在遠處,議論紛紛,但更多的是一種憤怒和期待的情緒。

史可法站在刑場的高台上,目光如炬。他手持皇帝的禦旨,上麵赫然寫著吳三桂的名字和夷三族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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