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母口中說的這個巧菲,就是頂替了駱巧華嫁給那個老男人的小堂妹。
她沒有駱巧華那樣好的運氣,不像駱巧華在駱家之外還有很多好朋友,更沒有反抗家族決定的勇氣,因此隻能委委屈屈的被那老男人用自行車馱到了他的家裡。
駱母繼續說道:“駱傑不過是一個孩子,他能知道什麼呢,再者,他才剛從裡頭出來,也不知道這些時日在裡頭都遭了什麼罪,沒看整個人都瘦了一大圈,你就彆為難他了吧。”
原本駱母說完頭一句話之後,家裡另外的幾個妯娌都不跟著一起追問駱傑了的。
她們都一致將矛頭對準了二房,因為她們也想知道二房嫁出去一個女兒究竟收到多少的彩禮。
雖說這其中還夾雜著一件求人辦事的主要目的,隻不過那人一把年紀娶了一個小媳婦做填房,肯定不能一毛不拔吧。
這筆錢拿出來,甭管多少,改善一下目前的生活質量應該還是可以的。
由奢入儉難,駱家這一大家子在散儘家財,過了幾天清貧日子以後,多少都有些受不了了。
因此大家心裡都是想讓二房把錢拿出來充公的。
偏就在這個時候,駱母第二句為駱傑辯白的話一出口,就見邊上眾人的臉色都跟著變了幾變:要不是因為駱傑這小兔崽子一天到晚在外頭惹是生非,到了省城也不消停,他們又何至於落得這樣一個一無所有的下場?
問幾句話就是為難了?他遭罪難道不都是他自己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