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瑟斯在心裡嘀咕道,同時主動屏蔽了其他雜音,將目光投向麵前的人。
這是他自石頭事件之後,第一次仔細打量莫歇。
擁有黑色頭發,淺褐色雙眼的少年,明明比他年長五歲,體格差彆卻並不明顯。
原本單薄的身形,經過一段時間的鍛煉,變得更加勻稱結實。
他的握槍的姿勢不算標準,但看著很順眼。
雙腳自然分開站立,身姿挺拔。手臂穩穩抬起,沒有絲毫抖動。
而他的眼神也確實如他所說,純粹且認真,仿佛除了眼前的對手,再也感覺不到其他事物一樣。
阿瑟斯正手握住兩米長的傳統騎槍,沉聲道:“開始吧。”
讓我好好見識一下,你身上到底有什麼吸引他們的地方。
騎槍衝出,瞬間塵沙飛揚。
莫歇站在原地,微微側身躲過。粗壯的槍身擦著他的發梢疾突而過,留下濃重的古木和鐵鏽味。
是的,這才是經典騎槍的規格。
從最初幾乎與步戰長矛無異,到成為特製馬戰的武器,騎槍出現了易於騎士控製及掌握平衡的設計,材質更加堅硬,長度可達六米。
阿瑟斯選擇的這柄長槍看起來年歲已久,木質槍身上滿是斑駁的痕跡,槍尖已經變形,隨著迅猛的動作掉落鐵屑。
“阿瑟斯少爺是怎麼做到的?騎槍那麼重,他的動作卻很靈活。”
“難道那柄騎槍已經被蟲子蛀空了?”
“有沒有一種可能,阿瑟斯少爺是天生神力……”
阿瑟斯再次發起猛烈的攻勢。
他先用騎槍尾部的木錐彈開莫歇的長槍,然後腳步後撤,上身一扭,騎槍就像炮彈一樣,直直向莫歇的胸膛衝去。
這次莫歇沒有閃躲,而是精神力高度集中,找準時機將長槍一甩,擊中騎槍致其減速的一瞬間,一手抓握住騎槍,另一隻手臂抬起然後把它夾在腋下。
看到這個舉動,阿瑟斯瞬間收力,瞪著眼睛朝莫歇叫道:“你瘋了?!”
同時練武場邊也傳來倒吸一口氣的聲音,圍觀的人們不可置信地看著這個場麵,尤其是奧格醫生,胖墩墩的身體上下抖動,像時刻準備好去施救一樣。
阿瑟斯皺緊眉頭,覺得讓莫歇當陪練是個錯誤的決定。
就算騎槍再怎麼破舊,也是一個以威力巨大著稱的大型武器。在沒有護甲和其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貿然控製住騎槍,輕則體表擦傷,重則內臟破損。
以這家夥的體質,怎麼可能毫發無傷?
哪知莫歇微微一笑,語氣輕鬆道:“沒事,彆擔心。”
“怎麼可能沒事?”阿瑟斯頓了頓,神情古怪地說,“我才沒有擔心你!”
這家夥在說什麼肉麻的話啊?他想。
無防護夾槍,這個危險的動作隻保持了短短幾秒,莫歇緩緩收斂起笑意,腳下猛地發力,長槍順著騎槍槍身摩擦前移。
隻聽一陣刺耳的聲響過後,兩槍猛地相抵,距離之近,能感受到彼此的呼吸。
“騎槍隻能是騎槍嗎?”莫歇輕聲問。
阿瑟斯微微抬頭,看著他眼中倒映的自己。
不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