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在辦公室和蔣琬在辦公室吵架的事情已經鬨的人儘皆知。

大家都知道我們吵架是因為孩子,但是卻不知道這個孩子是哪來的。

我說:“你有錢嗎?我需要錢。”

林然聯想到昨天的事情,輕而易舉的就得出了結論,

“你和她領養的孩子出了問題?”

一個外人都知道蔣琬領養了孩子,但是她卻不願意承認。

我壓下心中的酸澀,承認了這件事情:“是,急性白血病。所以我需要錢,如果沒錢的話,你給我找份工作也行。”

自從和蔣琬結婚,我就再沒出去工作過了。

她說她喜歡晚上有人等她回來。

因為這句話,我在家裡守了她八年。

現在不想守她了,可是我也早已經和社會脫節,難以適應了。

林然歎了口氣:“你那個樣子還怎麼出去工作?這樣吧,你告訴我需要多少錢,我來想辦法,剩下的再說。”

100萬,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

哪怕是林然,這錢也足夠頂得上他幾年的積蓄了。

更何況他這幾年剛剛幫他弟弟娶完老婆,身上的積蓄早就花了個七七八八。

東拚西湊了半天,他也隻給我打過來三十萬。

“實在是沒錢了,晏隋,等我今天下班以後,我再去給你問問。”

“我可以工作,重的做不了,清閒的我也行。”

七七畢竟和人家林然沒有半點關係,我總不可能真的就全靠林然。

林然糾結了半天,最終還是試探性的開口:“我和朋友開了一家酒吧,晚上營業白天打掃,活不重,就是錢少,一個月四五千,你看行嗎?”

四五千其實已經足夠了,這已經是一戶普通人家正常的月生活費。

我痛快的答應了下來。

其實我不喜歡和酒搭邊的任何東西。

但是為了七七,我樂意這樣做。

因為體諒到我的特殊,所以林然專門特殊照顧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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