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普通得不能更普通的人。
家境普通、長相普通、學習成績普通。
就連名字都那麼普通。
“李偉”,這個名字在這個幾萬人小鎮上就有二百八十五個重名者。
而在整個華夏國,甚至有七萬五千一百四十八個重名者。
就是這樣一個混在人堆裡都找不出來的,如此普通的我,本可以平平淡淡做好這個世界的npc,旁觀那些主角們的‘校園風雲’、‘青春疼痛’、‘虐戀情深’......
可惜,這世界上除了平平無奇的npc之外,可能還需要一些坎坷悲催的npc。
於是,上天‘大發慈悲’,賜予我一處‘不普通’。
也算不上是什麼獨特的東西,說到底不過是胳膊上一塊彎鉤型的胎記。
那胎記顏色鮮紅,像極了一輪血色的月亮。
我很喜歡它,因為它是獨屬於我的。
不像是哥哥穿小了的舊衣服、姐姐用過的舊書本、爸爸吃剩下的半碗飯......
這輪‘血月’是我一個人的,我不需要將它與任何人共享。或者說,即便我不將它與任何人共享,也不會有人罵我“沒良心”、“白眼狼”。
我就這樣懷揣著‘與眾不同’的幻想,一日複一日寬慰著自己:“李偉,在這世上,有真正屬於你的東西呢!”
直到9歲那年,我興衝衝的擼起已經卷了毛邊的袖子,獻寶似的將‘血月’展示給我最好的朋友。
媽媽告訴我,有好的東西要懂得分享。
可媽媽沒有告訴我的是:人們排斥異類,兒童尤甚。
所以在那天之後,我沒有得到我想要的‘羨慕’目光,沒有得到讚同和認可,反而開始被同齡的孩子們孤立。
起初他們隻是不理我、不和我玩、不跟我說話。
後來愈演愈烈,他們開始躲著我,甚至,欺負我。
我好像成了什麼罪大惡極的人,鎮上的孩子從避我如瘟神,到人人喊打,僅用了不到兩年的時間而已。
我本就破舊的衣裳被潑上墨水,卷了邊的書籍被撕粉碎,我的書包被劃爛,我的課桌被塗畫,清晨的黑板上寫著讓我去死。
“他是魔鬼的孩子!”“他是不祥的人!”“靠近他就會變得不幸!”
我覺得自己什麼都沒做錯,我也知道這些都是謠言,可我無可奈何。
書本上總說‘謠言止於智者’,可我們隻是一群孩子,孩子怎麼可能是‘智者’?
我曾經嘗試過向大人們求助,可這在他們眼中不過是小孩子之間的小打小鬨。
老師說:“小偉的性格確實太不合群了,你應該嘗試著融入到其他小朋友當中去呀。”
媽媽說:“幺兒要曉得,一個巴掌拍不響滴嘛,彆人咋個不欺負彆人,隻欺負你呦?從自己身上找一找原因噻。”
爸爸說:“崽,我們都很忙,你已經給家裡添了很多麻煩,那些壞了的衣服和書包都要買新的,家裡已經供不起你了曉得不啦?你啥時候能懂事些,好讓家裡省點心哦。”
就連家裡讀書最多的姐姐也說:“弟,你要試試多多幫助彆人,彆人就會對你改觀了。”
是這樣嗎?
在他們眼裡,好像一切都是我的錯。可我到底錯在哪裡呢?雖然我很喜歡我的“血月”,可是它又不是我自己變出來的。
它是母親生我的時候就帶著的,它是寄宿在我身上的月亮的影子。
在無數個輾轉反側的夜裡,我以為自己永遠都想不通了。可奇怪的是,就在某一天,當教學樓上的一盆冷水從我頭頂澆下來的時候,我忽然又想通了。
其實.....我是錯在不該把它當成是我的東西去與人炫耀.....對吧?
是我太貪心了,什麼與眾不同?什麼獨一無二,我根本就不配擁有真正屬於我自己的東西,所以我受到了懲罰。
我明白了,這是我的問題。
姐姐說得對,我需要贖罪,我需要努力去幫助彆人。
從那天起,我一直都在找機會幫助彆人,起初大家都很害怕,久而久之,他們就以為我瘋了。
更加猛烈的欺辱接踵而至,我無力招架,終於退了學。
我早早就開始幫家裡種地、做家務,我想好了,等我18歲,就去隔壁鎮子打工,或者去村裡當學徒,學一門手藝。
我就這樣盼啊盼,終於盼到了18歲。
那天,鎮子裡名氣最響的劉伯喝了我敬的師傅茶,同意收我為徒。
他說:“這娃兒心性好,能吃苦。”
我從來都沒有這麼開心過。
像是日複一日的幫助他人,終於在無數懷疑中,得到了一次肯定。
我無比激動,覺得終於可以走出那片陰霾。
那天,是我重見曙光的一天,可......也是我徹底絕望的一天。
原本我在家裡住完這最後一晚,第二天就該去師傅家學工的。
就在這一晚,哀嚎遍野、火光衝天。
人們奔逃尖叫,院子裡雞飛狗跳,嘶吼聲、犬吠聲、哭嚎聲交織在一起,如同人間煉獄。
我如同行屍走肉一樣遊走在院子裡,好像踩到了一顆雞蛋,雞蛋碎了,我的夢也跟著徹底破碎了。終於,我支撐不住,腳下一軟,失去意識。
我居然沒有死,再醒來時,四周都已經變得非常安靜。
從其他人口中,我得知自己是被救了。
我環視著陌生的地方,看著陌生的人,居然可恥的有了一絲輕鬆感。
很好,這裡沒有人認識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