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讓人無語,理論上這種非實名的電話卡早該被停用了,現在居然還有漏網之魚存在。
莫非這家夥以為用了個不用實名的電話卡,就真能把自己藏得嚴嚴實實?
“跟分局申請技術定位!“
所裡的技術搞不定,就向上頭求助。
雖說已經挺晚了,但分局各科室都有值班的,尤其是技術科,幾乎是隨時待命的節奏。
沒過多久,裴元的警務通上就收到了一個專門追蹤這電話卡的實時定位小程序。
二話不說,帶上張旭強華直奔目的地,定位引路來到了一家拉麵館前!
拉麵館裡就一位客人,外加一個服務員和一個廚師。
定位沒法精確到指認每個人。
索性就在外麵候著。
客人吃完麵,出了拉麵館,而這時追蹤定位也跟著動了。
不用猜,就是他!
“警察!“
“現在有個案件需要你配合調查一下!“
裴元堵住他的去路,亮出了警察證件!
這家夥一驚,像是本能想逃,但又不敢動彈。
沒費什麼力氣就把他帶回了局裡。
進了審訊室,裴元沒收了他的手機,一開微信,發現這家夥果然是跟烤肉店訂餐的那位。
聊天記錄都還在呢!
“憑什麼抓我?“
“我啥壞事都沒乾啊!“
這人被銬上了,這時還嘴硬叫嚷著。
裴元把手機放到他眼前,展示聊天記錄。
“憑什麼抓你?“
“你先說說這是怎麼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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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元原以為這家夥會垂頭喪氣,乖乖招供。
結果不然,這家夥居然還是一副有恃無恐的模樣。
不知怎的,裴元腦中突然閃過一個滑稽的念頭。
難不成...你也認識馬光明?
當然,這隻是個玩笑,連裴元自己都差點笑出聲。
“我隻是幫公司訂餐,後來取消了而已!“
“取消訂餐也犯法嗎?“
聽著這家夥理直氣壯的話,裴元額頭直冒黑線。
取消訂餐當然不犯法!
就像你給餐廳打電話說晚上要過去吃飯,預訂了位子,後來有事去不了,取消預定,這種事常有。
沒人因為你訂了位子不去就報警抓你!
你以為抓你是這點小事?
偽造彙款單,偽造公章,這已經違法了好不?
更彆提後麵還有詐騙嫌疑!
這家夥怕不是法律知識盲區吧?
彆說,如果沒有偽造彙款單和公章的事,他死活不承認和供應商合夥詐騙,這案子還真有點棘手。
但現在,收拾他就太容易了!
“偽造彙款單,偽造公章,這已經是三年以下的刑罰了,知道嗎?“
裴元微微笑著,聲音中透露著不屑。
這句話一出,那家夥愣住了!
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不對啊!
我哥不是這麼說的!
不就是取消了訂餐嘛?
這就判三年?
這一刻,他是真慌了!
都不用裴元多費口舌,沒一會兒他就全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