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還在咒罵,像瘋子一樣掙紮,這讓裴元眉頭緊鎖。
有時他真不明白,為什麼有些人非得在麵對執法時如此不理智,反抗就能顯得自己英勇嗎?
輕咳一聲,裴元皺著眉頭認真地說。
“現在正式通知你們。”
“你涉嫌妨礙執法,將處以行政拘留七天,並罰款五百元。”
這話是對胖女人說的。
接著,裴元轉向嫌疑人,冷冷地說:“你涉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現在依法將你移送到檢察院審查起訴。”
“我們將補充證據及相關材料,檢察院會對你提起公訴。”
“根據法律,你可能麵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如繼續抵抗,我們將追加妨礙執法等罪名,一並處罰。”
“另外,提醒你們,受害人可在刑事訴訟中同時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你們賠償損失。”
“通知完畢!”
“你們在這裡冷靜冷靜吧!”
說罷,裴元帶著遲古和車主離開了審訊室,剩下那對驚恐不已的夫妻麵麵相覷。
什麼?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要坐牢?
此刻夫妻倆真是傻眼了!
在他們看來,不就是爭執中砸了下車,怎麼會犯法?
我又沒打人!
這不公平!
兩人真是嚇得不輕,如果是拘留倒不至於那麼恐慌,畢竟幾天後就能出來。
但若是真的要坐牢三年,簡直是難以想象!
沒了主意的兩人互相對望一眼,然後開始砰砰地砸審訊室的門。
“警官,我們認錯了!”
“警官你快幫我們解決一下,我們賠償他的損失還不行嗎?”
“這點小事不至於要坐牢吧?”
“求你快放我們出去吧?”
邊砸門邊喊,早已沒了起初的囂張,語氣裡滿是不安。
裴元哼了一聲,現在知道害怕了,我耐心調解時,你們又做了什麼?
現在還想調解?
抱歉,我沒那個閒工夫!
不過,裴元還是望向車主,此事還需遵循車主的意見。
也許車主嫌麻煩,不願等到刑事訴訟時再提起民事訴訟。
“你還想調解嗎?”裴元輕輕笑道。
車主聳聳肩,顯得很是解氣。
“其實我剛才就不想調解,隻是配合你們走個程序!”
“他欺負我那麼多次,像狗皮膏藥一樣粘人,我敢肯定,這次放過他,下次他還敢這麼乾!”
“所以,直接送他進監獄,讓裡麵好好教教他做人的道理才是最好的!”
“我不會再調解了,就等著直接起訴了!”
裴元很理解車主的心情,當遇到那些屢次不講理的人,你也沒多少辦法,多數情況下隻能自己憋著委屈。
現在好不容易這家夥自己找上門來,哪有放過的道理?
因此,事實再次證明,沒事還是彆自找苦吃的好!
裴元點頭表示理解,內心也非常認同。
諒解與否本就是受害人的權利,外人無權乾涉。
受害人希望嫌疑人受到懲罰,天經地義,非常正常。
甚至在內心深處,裴元都覺得挺解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