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邊沒有樂器嘈雜的聲音,他終於能清淨的乾自已喜歡的事情了。
直到某個午後,他的畫布上闖入了一個“歌唱家”。
那個女孩,她是如此熱愛音樂,唱歌的時候,她的臉上是充滿笑容的,那是發自內心的笑容。
平時他最討厭的歌聲,從她口中唱出時,是那般動聽。
她唱歌時,溪水潺潺流淌之聲、夏日蟬鳴之音、頭頂鳥兒啼叫之聲,乃至樹葉被風吹動而發出的沙沙作響之音,皆變得這般美妙動人,仿佛共同奏響了一首美妙絕倫的合奏曲。
這一刻,他被這個女孩深深迷住了。
直到遇見了這個女孩,林瓊才猛地發現,那一直束縛著他的“音樂”竟然也可以不是枷鎖。
後來,他知道了,這個女孩的名字叫做——馮瑩。
她有一個樂隊,名字叫做“黑死病”,她和她樂隊創作的歌曲非常有意思,那種自由的、灑脫的、無拘無束的感覺,正是他在畫畫時所尋找的東西。
雖然他還是很討厭音樂,但每次隻要“黑死病”樂隊在操場表演,他就會偷偷跑去看。
他越來越癡迷於這個女孩,這個一唱歌就像是有使不完的勁的元氣少女。
朋友告訴他,馮瑩有喜歡的人了,那是隔壁商學院的一個男生,他很陽光,很帥氣,很多女孩子喜歡,但他都拒絕了。
為什麼拒絕呢?
肯定是因為他也喜歡馮瑩吧!
畢竟兩人是青梅竹馬,互相喜歡,不是很合理的事情嗎?
聽說那個男生最近在競選學生會長,大一一整年他都很優秀,學生會會長肯定能競選成功的吧。
林瓊不在乎馮瑩喜歡誰,他覺得他對馮瑩的喜歡,是一種欣賞,而不是另一種枷鎖,他隻是每次上音樂課能遠遠的看到對方,就已經很滿足了。
後來,馮瑩突然休學了。
聽說是因為嗓子問題,在醫院治病。
那時候,他覺得這命運是如此的可笑,他不愛音樂,卻出生在一個靠著音樂謀生的家族裡,而馮瑩如此喜歡音樂,卻無法繼續自由的高聲歌唱。
如果可以,他想把自已的嗓子送給馮瑩。
如果他是啞巴,是不是就不用在唱歌了?
有時候他會這麼想。
半年後,馮瑩又回來了,他好開心。
雖然他再也沒辦法聽到她唱歌了,但不重要,隻要她還在,隻要能遠遠的看著她,這就足夠了。
這算是暗戀嗎?
算吧?
他不知道。
後來,聽說馮瑩想通過交大音樂節的選秀進大公司,他在想,如果以後兩人在同一個公司上班,是不是還能一直像現在這樣遠遠的看著她呢?
於是,他也參加了音樂節,這是他第一次參加學校裡的這種活動,他確實不喜歡音樂,但這一次,他要用他最討厭的東西,去追逐他喜歡的人的腳步。
站上舞台的那一刻,被馮瑩注意到的那一刻,他終於不再討厭音樂,他終於放下了心中的芥蒂。
因為她,他重新喜歡上了音樂。
既然馮瑩不在天籟公司,那他也不必再留下來了。
暗戀是一個人的獨角戲,沒人會知道,平時那個高高在上音樂天才,會為了一個人重新喜歡上音樂,也沒人知道,他默默的為了多看一眼喜歡的女孩子,做出了多大的努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