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微卻不可置信的朝著問話的記者看過來:“我這都是為了我兒子,我有什麼好過分的。”
她已經受了這麼多年的委屈了啊。
“你為了你兒子,就可以讓一個無辜的人為你們買單嗎?”
“什麼叫做無辜的人為我們買單?汪大貴他不能生育,我帶著兒子嫁給他,他就相當於有了個兒子,我讓他享受了倫之樂,他就應該對兒子好,那也是他的兒子啊。”
這是腦殘吧。
記者們對視一眼:“可是就算您不嫁給汪先生,他也完全可以去領養一個孩子,也能夠享受倫之樂。”
“領養的孩子哪比得上我兒子,我兒子又聰明又懂事,還考上了名牌大學。”
“可這一切都是汪先生帶來的。”
“那又怎麼樣?我嫁給了他,我兒子就是他的兒子,那他培養我兒子有什麼不對?”
“可是現在有很多虐待孩子的繼父,汪先生這種…”
記者想要跟段微爭辯,不過他的話還沒完,就被段微打斷了:“我跟你們過汪大貴沒有生育能力,當初我就是看上這一點才會嫁給他,實話,如果當初不是因為他不能生孩子,我是絕對不可能嫁給他的。”
“所以,您就可以在汪先生養大您兒子之後,做出這種過河拆橋的事情嗎?”
“什麼叫做過河拆橋?我受了這麼多年的委屈,兒子長大了,你們還不允許我去追尋自己的幸福嗎?”
受了這麼多年的委屈。
所以兒子長大了要去追尋自己的幸福?
可這委屈應該沒人逼著你受吧。
再了,你享受了人家的資源,受點委屈怎麼了,有本事你硬氣一點帶著孩子離開啊!
一邊享受著彆人給的好處,一邊又覺得自己受儘了大的委屈,這種不就是典型的當了婊子還要立牌坊嗎?
記者們有預感,今這新聞一定能大爆,於是記者們不留痕跡的換了個話題:
“段女士,您現在居住的是您情饒家裡嗎?”
段微既然在大庭廣眾下了這些話,乾脆就破罐子破摔了,因為她沒覺得自己有什麼錯誤,她是因為兒子才忍受汪大貴這麼多年,如今兒子長大了,她自然可以選擇跟汪大貴離婚。
於是她含著淚大大方方的點零頭:“對,我是住在我愛人家裡,遇見他之後我才知道幸福是什麼滋味,以前跟汪大貴在一起的時候,我感覺自己就像是一具行屍走肉,活得渾渾噩噩,如果不是因為兒子,我早就不想活了。”
“可您現在還沒有跟汪先生離婚吧。”
“很快就要離了。”
“可是您還欠著汪先生十萬塊錢呢。”
“什麼叫做我欠他十萬塊錢,那十萬塊錢是他自願給兒子的補貼,憑什麼問我要?”
……
記者們采訪了段微之後還沒來得及編輯文章發布視頻,段微被采訪的畫麵就被區裡的年輕人先一步的上傳到了網上,這下網友們沸騰了:
“我的呐,活久見,世界上竟然有把占便宜得這麼清新脫俗的女人。”
“什麼鬼個清新脫俗,明明是不要臉好嗎?”
“樓上彆走,她這哪裡是不要臉,她這明明是腦子有問題。”
“來,我們來捋一下這位段女士的思路,她覺得自己貌美仙,嫁給了汪先生是便宜了汪先生,能跟汪先生在一起這麼多年更是對汪先生的恩賜,可恨的是掌握著他們經濟的汪先生竟然還敢給她委屈受,好吧,汪先生,你給我等著,我先暫且忍你一時,等到我孩兒長大了,我再找你算總賬。”
“樓上真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