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存在超時加班、強迫勞動的行為,那處罰可就重了。
也許在福耀集團看來,隻要按規定發工資,就可以名正言順的要求工人加班,合情合理,如果有人不願意加班,管理層還可以理直氣壯的說:“想乾就乾,不想乾就滾!”
這套方法在某些地方行得通,但是在發達地區行不通。
在發達國家,工人加班必須自願,即便自願加班,也不能超過規定的時間,否則企業會麵臨巨額罰款。
當年沃爾瑪要求員工下班後多停留5分鐘整理櫃台,但是這5分鐘沒有工資,最後被員工告上法庭,最後沃爾瑪支付所有員工每天5分鐘的加班費。
至於辱罵工人的行為更是不被允許,一旦被舉報,就會被罰款,辱罵工人就等於給工人送錢!
不知道福耀玻璃有沒有這種情況,如果有的話,一旦被發現,那處罰會更加嚴重!估計幾千萬美元起步。
如果最終被巨額罰款,曹老板不僅不應該生氣,還應該高興。
因為它曾說過一句名言:“工資高不利於年輕人奮鬥。”
其實,任何人有錢了都不想奮鬥,看看那些富二代,哪個不是天天吃喝玩樂?有哪個富二代會一心一意搞科研?
一些老板發財後也選擇了躺平。
從個人奮鬥角度考慮,如果這次罰款多一點,說不定可以激發曹老板的鬥誌,重新創業,成為褚時健第二,那樣對曹老板、對整個社會都有好處!
當然,福耀集團這個老狐狸早就知道自己的行為可能觸犯當地法律,因此已經提前把風險轉嫁給了勞務公司。
在公告中,福耀集團表示:“公司主要是配合安全局等機構針對一家第三方勞務服務公司正在進行的調查工作,公司一切生產正常運行。”
勞務公司是否願意當這個冤大頭,是否心甘情願的為福耀集團頂罪,不得而知,但無論如何,最後福耀集團都要掏錢,不掏錢,誰願意幫它背鍋?
福耀集團以工資低、加班時間長而聞名於世,從打工者的角度考慮,福耀玻璃確實不是什麼好企業。
不過,站在股東角度,福耀玻璃卻是一家好公司,看看它的融資分紅記錄,上市之後,融資金額隻有7.13億,而分紅金額卻高達250億,年年分紅,妥妥的績優白馬股。
一句話評價福耀玻璃,對工人不好,但是對股民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