撇開其他不談,我對你的能力手腕頗為欽佩相見恨晚,要不是三火夾中間,我肯定要同你交朋友。”
安彥臣不吱聲。
確實,江南是個可怕的對手,那場仗打得艱苦卓絕,他平生幾乎沒有遇過這麼強的對手,慘歸慘,卻在焦頭爛額之餘有種棋逢對手的暢快。
“其實我一直想跟你喝一杯,總也不得機會。今日你既上門,就與我同坐喝上一杯,不說一笑泯恩仇,以後也不必橫眉冷對。
就算我喜歡你,也沒犯天條吧?我是想要你,我想追你,哪怕你不樂意,我想想總沒礙著誰吧?
拒絕在你,可追不追在我,是不是?”
最後,江南這麼說:“安彥臣,我等了你很久,跟我喝一杯吧!”
或許是江南的口吻令人鬆懈,或許是江南的眼睛過於深情,總之,鬼使神差,安彥臣沒拒絕,他竟真的坐下並飲了江南遞來的那杯酒。
做朋友沒可能,做情人更是扯淡。兩人能卸下刀劍共飲一杯,安彥臣自問已經豁達至極。
一口飲儘,他抬眼對上江南那雙笑盈盈的眼睛,廢話不說起身走人。
可安彥臣沒能走出大門,頭暈、眼花、乏力、搖晃。他酒量不差,一杯斷不至於,除非……
“你在酒裡下藥?”他又驚又怒,沒想到江南堂堂一個霸總,江家掌門人,竟能使出這種下三濫的手段!
“非也!”江南依舊笑眯眯,“我怎麼可能對你下藥?那些個臟東西對身體不好,我不會這麼對你。”
“你這酒,有問題!”安彥臣猛甩頭,甩不去那種昏沉感,他說話已經開始不連貫。
“酒是好酒,一點問題沒有。隻不過,品種有點多。”
安彥臣瞬間明白,酒裡沒下藥,但是,江南混了酒。
安彥臣其實酒量不差,但他有個死穴,不能混酒。
旁人混酒是容易醉,他混酒是必醉,簡直比下藥還靈。
他在外應酬,從來隻喝一種酒,從來不混。旁人沒仔細探究,這個秘密沒人知道,江南如何得知?
安彥臣隻覺心跳加速、麵紅耳熱、耳膜嗡嗡嗡,眼睛也開始模糊。
該死!江南這廝究竟混了幾種酒?
“伏特加,無色,味淡,純淨是其固有魅力,嗬嗬,再加上其他一些蒸餾酒,我覺得味道不錯,渾然一體,難分彼此,你覺得呢?”
“王八蛋!”安彥臣咬牙切齒,可被烈酒侵蝕的身體已經搖搖欲墜。
吧台上除了空酒杯,還有安彥臣忘了拿走的那條領帶。
江南挑起領帶在指間把玩,領帶質地上乘,親膚絲滑,觸感極佳。
“好東西啊!”江南眼中劃過邪光,將領帶塞入兜裡。
江南終於起身,緩緩向目標走近。
他步伐優雅,每一步都捎著漫不經心,可每一步都踏出催命音符。
安彥臣眼睜睜看著人越走越近,卻無力逃開。
他能勉強站著已是不易,若非意誌過人,此刻他已經癱在地上任人宰割。
他眼底泛紅,酒力催發,令他雙眼如蒙一層水霧,本就俊美的容顏更添誘惑。
江南喉結微微滑動,他死盯著安彥臣,藏在鏡片後的眼睛迸出饑渴的光,他恨不得將人一口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