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還是不是人民政府?(1 / 2)

官場爭雄之道 魚嗆水 2721 字 3個月前

李如意瞪完方舒又瞪許曉州,目光兩個往返之後,這才稍稍平息了點怒氣,想起了正事。

“下麵進行會議的第二個議程,事情大家都已經知道了,具體的,我就不在這裡講述了,免得同誌們更加沉痛。總而言之,白溝鄉人民失去了一位好鄉長,南磨盤村失去了一位好書記。這個事故,看上去似乎是偶然的,但實際上是必然的。據沿河一線六個村,特彆是河南的三個村的群眾反應,白溝鄉今年夏季的防汛工作,措施不力,浮皮潦草,安全事故頻發,身為總指揮的方舒同誌,對於可以預見的結果,毫無警覺,任由這樣的結果發生,是一種嚴重的失職行為,某種意義上說,是對人民的犯罪。對於方舒和相關同誌,我們必須追究其責任。”

防汛中死了人,作為總指揮,方舒有責任,那也是領導責任。

可是,李如意的話顯然不是這個意思,還直接責任,這叫什麼屁話,是自己把他們推下去的嗎?

方舒毫不客氣地看向李如意,後者也正以敵視的目光看著他。

其他人的表情就比較豐富了,多數人幸災樂禍,畢竟這個表情代表的是站隊示好。

也有對方舒表示同情的,但隻是一瞥就低下了頭,誰都不想為了表示一下同情,得罪一把手。

“我不能同意李書記的意見,第一,縣防指定期和不定期發布的防汛簡報,多次肯定和表揚了指揮部領導的我鄉防汛工作;第二,勞作鄉長和仇大標書記遇難,我本人非常心痛,但這件事的真相是什麼,到目前為止,公安機關並未給出定論。請問李書記,這兩位同誌是自殺還是他殺,是兩人都是自殺還是其中一人是自殺,兩人中有沒有是遭遇他殺的?這些,你都清楚嗎?第三,所謂安全事故頻發,純粹是胡扯蛋,請你拿出證據來證明這些。你不能紅口白牙一句話就抹掉了大家這麼多天來的工作成績。第四……”

“夠了!”?方舒剛想說第四,就被李如意粗暴地打斷了,“犯了錯誤,不思悔改,還如此為自己狡辯。是你的責任,是推不掉的抹不掉的。現在,會議研究的是追究你的責任的問題,按照相關回避製度,你作為當事人,請立即回避。”

這臉翻的,一點情麵都不存了。

方舒隻好站起來,但並沒有急於走,而是看著李如意說道:“李書記如此心急,在事實真相不明的情況下,就研究什麼狗屁責任,你的用心不良昭然若揭,既然允許胡說,那我也跟你學一學,我現在懷疑你涉嫌殺害勞作和仇大標,嫁禍於我,我這就向公安機關反應這個情況。”

說著就走出了會議室,身後,傳來了玻璃杯子的破裂之聲。

人家都不顧事實了,自己還搞什麼溫良恭儉讓?

對付不講道理的人的最好辦法,就是比之更不講理。

方舒知道,李如意報先前之仇,抓著這個事故不放,恐怕自己一個處分是跑不了的。

在市府辦以為篤定會背個處分,後來不知怎麼回事,就單單是發配了事。

連個文件都沒下,拿著正科的工資,當著副科的官。

現在,方舒也沒有什麼辦法,縣裡隻有路三友,但他肯定不能去找。

他知道,路三友不想讓人知道跟他走得近。

既然想不出辦法,那就泰然處之,不管什麼處分接著就是了。

但從此之後,李如意不要想再有什麼好日子過了。

本來這件事,應該由縣防指來處理的,據說是縣裡某位大佬認為,防指是臨時結構,還是收到縣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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