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果是社會效果的前提,沒有法律效果,不可能有社會效果,更不可能有政治效果!”
“依法治國是治國的基本方略,法律是神聖的,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無論立法、執法、司法、守法,都必須嚴格依法!”
“一次司法不公正勝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汙染的是水流,而司法不公正汙染的是水源......”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是具體的,是跟生活密不可分的,不是高高在上、形而上學的,如果執法、司法滿足不了人民樸素的正義感和道德感,那法律如何服人?很容易讓政府陷入塔西佗式陷阱!”
“不隻是法律審判,為了維穩,一些機關傾向於給予鬨事者額外的利益,誰鬨誰有理,會哭的孩子有奶吃,成為很多人的共識,在社會上攪風攪雨!這會造成什麼?那就是真正的公平沒人維護!真心守法守規矩的人吃虧!”
“法律麵前人人平等,這句話一定要更全麵地認識。不隻是說,官員、商人等掌握社會資源和話語權的人,要和普通老百姓一樣,遵規守紀,而且要有更高的要求。另一個方麵,那就是弱勢群體也沒有法律之外的特權!違反了法律,依然要受到處罰!隻有法律麵前真正人人平等,才能人人敬畏法律,人人遵守法律!這是建設和諧社會,全麵建設小康社會,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道的必然要求!”
梁江濤的文章很接地氣,深入剖析了現在確確實實存在的問題,而且站位高遠。
他不像那些為官者一樣,老是撿好聽的說,偏頗地站在所謂弱勢群體那一邊,因為那樣最能彰顯政治正確,也能彰顯宗旨意識,但就是解決不了問題,反而掩蓋問題,讓問題積累得越來越嚴重。
真正的公平,必須要一碗水端平。
社會既得利益者有問題,就要批評既得利益者,少數弱勢群體有問題,那也要批評他們。
因為很多弱勢群體並不真的是弱勢群體,或者他站出來發聲、訴求,並不是真正要維權,而是想獲得超額利益,說白了就是獲得特權!
一些多年的老上訪戶,可能是合法的利益沒有解決,他個性強硬,不服輸,一直跟進,但這其中也不排除一些人,感覺到通過這種方式能夠獲利,於是獅子大開口提要求,再不濟,跟政府周旋的過程中,他能得到很多好處。
一到關鍵時間節點,比如重要會議召開,有關部門就會組織他去旅遊,吃好的,喝好的,玩好的,最後再給他買一些禮物。
還有拆遷過程也有很多問題,其實大部分開發商給的條件,都是相對優厚的,或者相對合理的,不然政府也不會同意,大部分人也不會簽字。
可還是會有一些釘子戶,找各種理由不同意,但真正的訴求往往隻有一個,那就是想要比彆人多得多的補償,於是就僵持起來。
這都是當前製度下催生出的一些讓人哭笑不得的現象。
在西方更是滑稽,你要是不小心碰到了一些弱勢群體的紅線,即便是無心的,也可能把你告到傾家蕩產!
這都是過猶不及!
在社會治理中,一定要深刻認識,並且高度警惕!
梁江濤的文章,立刻引發強
烈的反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