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兩個東西,勞動合同法是07年通過08年正式實施的,你算算和加入WTO差了多少年……
當然,就這個勞動合同法,當年的出台也是有極大的爭議,比如我們都知道的,某位組裝電腦公司的老板,就是被評價為“滿門忠烈”的那位。
人家當年就說了:我們還是太注意照顧現有企業裡麵員工的利益,而這種東西,實際上對於企業的發展是不利的。實際上這麼做,還是會對經濟的長遠發展引起問題。
此外還有很多的公司老板董事長都對此表達了強烈不滿,什麼“未富先嬌”,什麼這會引起經濟崩潰……
當年的情況很多人都知道,互聯網根本沒有現在這麼發展,說出來的話能被聽到的,都是什麼是“精英階層”,或者“企業家”等等。
在這樣巨大的反對下頂住壓力出台勞動合同法,自然就有了一些麻煩。
比如現在被無數人詬病的勞務派遣製度……這一點在當初立法時候,就有專家指出,勞務派遣製度,是將來企業會鑽的一個巨大法律漏洞!
那會的專家可不是現在這些。
而現在,林長就覺得自己必須說點什麼,很快,一篇名為“回個就能拿天價加班費,這真的是好事?”
“我真不覺得是好事,甚至我認為提起這個訴訟的那個所謂英雄,他就是一個刁民,對沒錯就是刁民!”
“錢是打官司贏來的?錢是自己掙來的,他是贏了官司,但他輸了自己的道義,好,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保護,那企業主呢,又交了稅又提供了就業崗位,結果企業倒閉了人家一無所有,誰又來保護他呢?”
“都去告了,公司都倒閉了,那誰來提供就業崗位呢,我都很好奇你們的腦子是咋長得,沒了公司,你們上哪去就業?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的道理沒聽過嗎?”
“我真的不認為下班後會就能是加班了,那個提起訴訟的人,不是蠢就是壞,壞的成分居多……”
洋洋灑灑寫了很多,文章發出去,頓時引發了更大的議論!
正如之前所說的,認為勞動法是惡法的人並不少,而且這其實很容易分辨,開公司的都想著員工少發錢多乾活。
打
工人都想著能少乾活多賺錢,這矛盾基本上是天然存在的。
“星辰日月”:我也看了那個新聞,下麵都是各種狂歡,我就覺得哪裡不對,這要是都去告了,哪個公司能頂住啊!
“夢裡長安”:我也覺得,不過想想互聯網上的本科率才百分之六,沒腦子的人太多了,這文章分析的很透徹!
“太對了,哪家公司還沒個緊急情況了,下班後臨時通知一下,我覺得很正常,怎麼就能被認定為加班了?這裡麵肯定有問題!”
這些言論引發了其他人的不滿,雙方吵成了一鍋粥。
與此同時,藍鳥公司內,運營部門的人看著這報道都是集體懵逼!
那個小唐,他居然起訴要了六十萬的加班費?
他才在這裡乾了兩年啊!
而在這樣的情況下,很快就有人找到了唐方鏡的短視頻賬號以及渣浪賬號。
頓時,各種各樣的言論湧了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