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還是張律師配合的好(2 / 2)

老周都已經想叫法警了,並不是說每個法庭上都有法警,一般是要緊著刑庭那邊用。

畢竟法警數量也是有限的。

而在此時,老唐收拾好了東西,拎著手提包準備離開,路過吵架的兩人時開口道:

“小顏啊,你知不知道為什麼庭審結束總有人吵架甚至打架啊?”

小顏姑娘搖搖頭表示自己不清楚

“那當然是因為想甩鍋,這都不明白啊!”

老唐的聲音很大,大到了讓吵架的兩人都聽的清清楚楚,頓時,兩人都閉上了嘴。

然而,老唐的嘴還沒停呢:“小顏啊,你說怎麼會有人把證據送到對方手裡呢,這我感覺小說都不敢寫這種劇情吧?”

小顏姑娘滿臉認真地點點頭道:“對啊,哪個作者要是敢寫這種劇情,那不得被讀者噴死啊,嘖嘖嘖。”

張偉和劉總:“……”

就感覺一口老血在喉嚨裡噎住了,殺人誅心,殺人還要誅心,這個世界上為什麼會有唐方鏡這樣的人呢!

眼看著對方要走,張偉一個沒忍住道:“唐方鏡,你就非得來嘲諷這一句?我承認你厲害了不行嗎?”

老唐的腳步停下,回過頭來滿臉笑容:“哪裡哪裡,我不厲害,是張律師配合的好。”

沒毛病,要是你不配合,我哪可能這麼容易,那些合同我可沒辦法拿到。

張偉望天,他覺得自己還是彆和這個姓唐的說了,那張嘴太厲害了。

小區家中,胡嘉看著已經關閉的庭審直播在發呆,網上不斷的有網友艾特她出來走兩步。

但她是真的不知道怎麼說,那個唐方鏡居然還能把案子翻過來,而且是那樣一種匪夷所思的手段,讓原告自己把證據送到手上……

想了想之後胡嘉依舊用自己“勝利的野望”賬號在網上發了一句話:“都著急什麼呢,現在不是還沒判嗎?難道你們都是法官了?”…。。

反正不管怎麼說,自己絕對不可能承認錯誤。

這也是現代網友的通病,哪怕全身上下都軟了,嘴也永遠是硬的。

如果有人想多說話,拉黑就行了,隻要拉黑的人夠多,評論區就會永遠和諧。

騰達律師事務所,老唐剛剛上樓,就看到老王站在門口,臉上滿是興奮。

隻是有點奇怪的是,老王胸口掛著一個胸牌類的東西,上麵寫著兩行字:騰達律師事務所主任王達明。

“老唐,乾的漂亮,這個案子真的是太漂亮了,什麼也不多說,今天我請客!”

“然後呢就是,咱們所裡現在人越來越多了,大家彼此之間都不認識,所以呢我就給大家定做了胸牌。”

“以後在所裡都掛著胸牌,這樣就不存在問題了。”

天可憐見,他老王容易嗎……

老韓沒有在網上發一句話,其他律師們都在裝死加擦屁股,然而,早有人將他們的言論都截圖了。

為了這件事,小顏姑娘最近都沒怎麼睡覺,她發現自己真的是喜歡搞這些,反而對於什麼法律不太感興趣。

至於張偉這邊,他已經擺爛了,這案子沒法弄,你們要是覺得其他人能做,就去找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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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已經有人開始說,說現在這個案子,公司那邊必輸無疑,根本沒有什麼辦法,證據太確鑿了。

反正這話聽著就很耳熟……

幾天的時間一晃而過,案件第二次開庭審理,庭審直播網照常開了直播。

網友們的熱情已經不比上次了,但依舊有不少人在追著看,大家現在已經不想看什麼質證了,隻想看到這個案子到底會怎麼判!

像是老韓,鄧獻州這樣的人自然也在看直播,他們主要是想著驗證一下心中的想法。

而在公司這邊,代理人依舊是張偉,沒辦法,便宜啊,辭了他再找一個新的法務,那成本太高。

至於說再請律師,案件都到了這程度,請律師也沒用了,白花錢,更重要的是,有了這個案子,其他的擔保合同還有沒有用,也不知道……

質證開始,張偉開口道:“我方對證據的真實性,客觀性都無異議,對其關聯性有異議。”

“這些合同的條款都一樣,但並不代表就是格式合同,根據民法典規定,格式合同的特點需要事先擬定,現有證據無法證明合同是事先擬定的……”

他現在也隻能這麼說,因為合同是他自己拿出來的,他如果質疑真實性和客觀性,那不用說了,做假證,自己這邊得先進去。

而且就算是這個質證,明眼人都知道這是在強行說呢,如果不是事先擬定,那所有的合同怎麼可能都是一個模板呢。

這是你說再多也沒辦法否認的,和老唐當初麵臨的困境一模一樣。

老唐開始反擊了,上次被對方壓著打,那是因為他要讓對方把證據拿出來,現在就沒問題了。…。。

“審判長,我要向對方提起反訴!”老唐的一句話,讓原本眼圈有點發黑的老周頓時再次愣住!

想到自己後麵的庭審排期,老周恨不得把手中的法槌化作昊天錘,一錘子將那個狗東西給砸到天上去。

沒完沒了是吧,你還真的沒完了是吧,還反訴?你前幾天為什麼不提,為什麼非要在庭審中提。

強行壓下那口氣,老周直勾勾地盯著老唐:“唐律師,你要提什麼反訴啊?”

“原告方用格式合同代替普通合同來和我方當事人簽約,因此存在著締約過失責任。”

“其應該賠償我方當事人相應的費用,比如律師費,交通費等等為了案件而進行的合理支出。”

張偉身邊,劉總整個人都不好了,庭審開始之前,他們這邊其實早已經躺平了,反正情況都這樣了,贏不了就是贏不了。

結果現在,你居然還和我說要我們承擔你們的支出,這太過分了,你這分明是在欺負人!

網上的網友們聽著老唐的話都有點遭不住了。

“臥槽,唐律師這是在欺負人吧,你看看那個公司代理人嘴張的老大,可能沒想到會有這麼喪心病狂的人吧。”

“啥也不說了,原本我還以為這公司看著像是反派呢,現在,唐方鏡才是那個大魔王好不好!”

這個案子真的是一波三折,原本網上都在說唐律師輸定了,結果庭審中給他搞出了騷操作。

現在,不單單合同要被認定為無效,還要讓公司這邊出律師費這些,到底誰欺負誰啊。

張偉指著對麵的唐方鏡,話都說不出來了,老周終於開口道:“咳咳,原告方,你們是什麼想法?”

“我們認為這錢不應該我們出,這和我們沒關係!”劉總在那裡喊道。

情況又陷入了僵局,老周無奈道:“行了,先休庭吧。”

又休庭了,張偉坐在那裡有點看不懂對方的行為,他到底想乾什麼?

其實老唐的目的一直都很明確,就是任務目標,讓黑心朋友接受教育。

既然任務目標是這個,那就說明這個朋友絕對有問題,隻不過老唐這邊沒有證據,證據隻可能在公司那邊。

所以他就得想辦法,如果公司和王大爺那個叫王世華的朋友沒有牽扯的話,那這個事會很好辦,雙方配合就行。

擔保合同已經無效了,對方要把錢拿回來,隻能去找那個王世華。

與此同時,老周已經將老唐喊了過來,幾乎是咬著牙問道:“你到底要乾嘛,你要乾嘛?你是不是……”

話沒說完就被老唐打斷了:“周法官,不要動怒,我呢是想調解的。”

啥玩意?你要調解?那你剛剛氣勢洶洶地說什麼要反訴,讓對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什麼的,你玩呢?

不過如果真的能調解也好,老周累了,心累。…。。

“你打算怎麼調解?”老周問道。

“很簡單啊,擔保合同明擺著已經失效了,對方現在也肯定想找那個叫王世華的人要錢,那不如雙方互通有無,看看怎麼弄。”

“畢竟真的說起來,締約過失責任裡麵,王世華至少得承擔一半,他根本沒有和我的當事人說明這個擔保的風險有多大!”

老唐的請求合情合理,老周隨即道:“行,那就雙方一起來談談吧。”

很快雙方坐到了一起,張偉那邊知道了情況,他感覺自己好像明白了對麵那位唐律師的想法。

債權人和擔保人之間並不是完全相對的,一切都是因為中間那個債務人,他借錢不還,才會出現這場訴訟。

所以現在,在擔保合同失效的情況下,雙方一起找人承擔責任,很正常。

張偉

將情況告知了劉總,劉總眉頭皺起,直接道:“這事找那個誰沒用,他都沒錢,怎麼辦?”

老唐眼前一亮:“您的意思是說,貴公司知道王世華沒有償還能力,對嗎?”

劉總沒說話,而老唐接著說道:“那麼我想請問一下,貴公司在最開始的時候,對於王世華的情況了解多少,他那會的償還能力如何呢?公司肯定是有個大概的調查吧?”

劉總依舊不說話,張偉也有點奇怪了,轉頭道:“劉總,當時的情況是怎麼樣的,說出來一起想想辦法。”

憋了半天,劉總終於開口道:“這個是商業秘密,我無權透露。”

這句話一出來,老唐瞬間意識到,這個劉總肯定有問題!

因為公司沒理由拒絕這樣的溝通調解,作為公司肯定是要賺錢的。

不過老唐沒有什麼表情,隻是笑道:“那既然這樣的話,周法官,咱們正常判就行了,締約過失責任我會在判決之後另行提起,怎麼樣?”

老周點點頭,隨即兩人便直接起身,各回原位,隻剩下張偉和劉總還在那裡懵逼中,這咋說著說著又不調解了?

張偉一邊起身走回了原告位置,一邊開始好奇,他不知道劉總為什麼會拒絕,這事對公司隻有好處,沒有壞處的。

直播間裡的網友們也都累了,這麼一個案子各種休庭,搞得人都沒了心情,好在終於聽到了判決。

擔保合同無效,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訴訟費由原告承擔!

判決結果下來,庭審直播信號被掐斷,網友們紛紛轉移戰場,開始艾特之前那些人。

之前你們還可以嘴硬說沒有判決,那現在呢,現在看看還有什麼理由不。

刪除了就沒事?不用擔心,網友們很熱心的,比如“我喜歡搞顏色”老哥,那是真的熱心,把之前那些評論截圖都給發了出來。

而且還挨個進行艾特。

“@大風律所韓成立,韓律師,您不出來說幾句?之前您可是信誓旦旦的說這案子絕對不可能贏的。”

“@光明律所高海寬,還有這位高律師,您看您當時說的,說要是這官司贏了,您直播倒立拉稀,這可是您自己說的,來嘛,大家都想看。”

在大記憶恢複術麵前,京州的這些同行們隻能裝死,反正隻要我看不到,那就可以當做沒發生。

老唐這邊自然沒閒著,之前一直不管網上的事,那是因為案件最重要,而現在官司打完了,咱們就可以好好在網上說道說道了。

他這邊可是給網上那些人準備了大大的驚喜!

不過在這之前,他準備聯係一下那位張偉張律師!

該說不說,讓小顏姑娘打聽之後才知道,這位張律師真的有點神奇,每次都恰到好處地把自己當事人送進去,這本事有點神。

因為他每次都能脫身,不會受到牽扯,公安機關的調查結果顯示,這位張律師真的是抱著贏官司的心來努力的……

所以這次,老唐打算和對方聊聊,如果能有這個人證,那報警可能更被重視。

兩人在法庭上配合挺好,相信到了法庭下,應該也能配合好。

沒錯,找不到人的情況下,那就讓專業人士出馬,法院的執行局不用指望,你找不到人,他們也找不到。

找人是要有偵查權的,執行局可沒這本事,很多的案件為什麼執行不下來,就是因為找不到人,而公安機關是不負責執行的。

所以,關鍵的問題是,那個叫王世華的,在貸款時候,究竟有沒有償還能力,而網貸公司,是否清楚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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