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我就想知道,什麼叫尋釁滋事?(2 / 2)

說到這個名字,師傅臉上更加無奈,這個人居然跑來林城了。

而且接了這麼一個案子,讓人很是費解,不知道這位唐律師接案子的標準是啥。

於念東聞言道:“那領導那邊的意思是……”

“到時候你和小劉出庭,對方要求我們撤銷拘留的決定,這不可能答應。”

小劉就是分局這邊的公職律師,這會兒已經在研究案件了。

公安機關這邊自然有自己的看法,你說物業公司行賄,但是我們這邊調查後發現沒有行賄的情況,那就認為你是在尋釁滋事,很合理。…。。

不同於其他事還有談的可能,這種事沒法談。

於念東很快和小劉開始準備答辯狀,他們這邊的事實和理由也很明確,做出行政拘留決定的程序合法,證據充分。

就在這樣的氛圍中,很快物業公司這邊得到了消息。

“什麼?那個周誌興他起訴了公安局?真的假的?”梁培看著麵前的老範很是驚訝道。

“梁總,是真的,林城中院已經把傳票都給公安機關那邊發過去了,正在準備應訴呢。”老範一臉肯定道。

梁培滿臉的難以置信,他這個歲數的人,從來都認為官就是官,民就是民,你一個老百姓彆想著去搞什麼“民告官”。

結果現在,他認為根本不可能發生的事發生了。

那個周誌興不單單“告了官”,而且告的還是常人眼中權力很大的暴力機關,這簡直是匪夷所思。

梁培的第一反應是,那個周誌興瘋了吧,他就不怕再被抓起來?

“什麼時候開庭啊?”

“好像是三天後的上午,那個周誌興應該是請律師了。”

請律師嗎,林城還有膽子這麼肥的律師?

梁培在林城也有不少認識的律師,按照平日裡他對那些律師的了解,沒人會願意蹚這種渾水。

所以這人請的是外地律師?但是,這樣的案子,他花了多少錢?至於嗎?

<

br>????時間一天一天過去,周誌興和公安機關杠上了的消息也在小區中不脛而走。

這讓那些鄰居們都很好奇,平時沒感覺周誌興這麼較真的啊。

籌備業委會的另一個主要成員史振鋒,這會兒正在和周誌興聊著。

“不是我說啊誌興,你這樣沒必要吧,關都關了,就算起訴了又能咋樣?”史振鋒詢問道。

“而且,我聽說行政訴訟案件,輸的概率特彆大,要是輸了,你那律師費不就白花了嗎?”

這種訴訟沒有任何的意義,就好像單純為了出口氣,白花一頓錢,大部分人都是這樣的看法。

周誌興聞言笑道:“老史啊,不會白花的,你相信我,我這次請的律師很不一般,有他在,我肯定不可能輸。”

史振鋒聞言皺起了眉頭,他聽到這話的第一反應是,周誌興是不是被人騙了,律師可是最會騙人的。

但問那個律師是誰他又不說,隻能暗自想著,等到時候開庭了他也要去旁聽。

和史振鋒有一樣想法的鄰居們不少,當時周誌興在群裡發那些消息的事大家都知道,然後就被關了十天。

大家也很想知道周誌興的維權有沒有效果。

開庭的日子終於到了,老唐拎著手提包,身後帶著周誌興出現在了林城中院的門口。

本來不需要他出庭,但是非得跟來,說是想看看對麵他們會怎麼說。

那老唐自然不會拒絕,反正他是主要的火力點,吸引仇恨的那種。…。。

兩人進了林城中院,找到了對應法庭,進去後便發現旁聽席上坐的人還不少!

“誒,老史,你們咋都來了?”周誌興看著旁聽席上的人很是高興,一起籌備業委會的那些鄰居都來了。

還有一些看著眼熟的鄰居,之前掃樓的時候見過。

沒想到這次他們都來旁聽了。

“你搞這麼大的事,大家雖然說不敢參與,但幫幫場子還是可以的。”史振鋒笑道。

其他的鄰居們也紛紛在那裡表示支持,周誌興還想說點什麼,但是書記員已經讓他們就坐了。

便隻能坐到了原告的位置,然後發現身邊的老唐在那裡悠然地喝水,那碩大的手提包都沒打開。

他想問一下,但是又覺得不太好,隻是心裡有點擔心,唐律師這樣子會不會太那什麼了……

旁聽席上不單單有鄰居,還有物業公司的老範,他這會兒戴著口罩坐在了後麵,主要是想知道這個案子會怎麼判。

而在對麵,於念東和小劉已經坐在那裡了,整理著桌上的材料,不時抬頭看看對麵。

主要是對那個唐方鏡很好奇,結果看著看著就有點窩火了。

對麵那個唐方鏡從頭到尾都沒有拿出一個材料,全程就那麼乾坐著,一會兒拿起水杯喝兩口,那樣子根本不是來打官司,分明是來度假的!

雖然你是國內知名的大律師,但這麼做分明不把他們法製科的當回事啊。

有心想說兩句,但不太合適,隻能忍著。

老唐這邊倒不是故意裝逼,而是真的沒必要拿出來,該提交的證據已經提交到法院了,其他內容都在腦子裡。

不像是其他案子,需要正常發揮,這案子失常發揮就能贏。

等待的功夫,書記員都過來問了兩句,在唐方鏡回答了情況之後,臉上的表情很複雜。

終於合議庭成員來了,審判長是個中年人,看著很好說話的樣子。

“好了,現在開庭,請原告進行陳述。”審判長看向了唐方鏡,然後他就看到,對方桌上什麼都沒有。

這情況讓見多識廣的審判長都有了一絲錯愕,不過他也沒說什麼,材料是否拿出來這是你的自由,但你要是不拿材料,完了說不出話,那就得找你的麻煩。

老唐這邊已經開始陳述了,語速平緩,剛好是書記員最好記錄的那個語速,而且沒有半點磕碰!

單單這一手,就看的於念東有點咂舌,這位唐律師確實是有兩把刷子。

答辯完成,庭審進入法庭調查階段。

老唐這邊已經開始舉證了。

“證據一,從物業辦公室垃圾桶撿到的三份財務報表和當時頻繁貼單的證據,證明我方當事人並沒有虛構或者捏造事實。”

“其在群裡所發布的言論都是建立在這三份財務報表上的,是基於常理進行的推論,因此,主觀上也沒有尋釁滋事的故意。”…。。

老唐在這裡留了一個不算陷阱的陷阱,一般要是訴訟經驗豐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來。

很簡單,他是要證明周誌興沒有尋釁滋事的故意,不是瞎說的,而是有理有據,至於這東西是真是假,那不知道。

但是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來看,足以讓周誌興認為存在問題,所以他不是要進行主觀方麵的尋釁滋事。

“證據二,群的發言截圖,我方當事人在發言時使用了多個疑似詞語,也就是說他並不是完全認定存在著行賄事件,因此對於社會秩序並沒有造成大的破壞。”

尋釁滋事這個詞,平時感覺好像什麼都能往裡套,但是,真的拿出來辯,那最起碼你得符合這個詞的本義對吧。

就算是兜底性的條款“其他尋釁滋事行為”,那最起碼得有尋釁滋事這個意義存在。

你不能說我看到這有問題,所以我發了個疑似存在問題的話,就說我是尋釁滋事吧

,這就完全不講道理了。

另外就是,尋釁滋事也要造成後果,對於社會秩序的破壞,而顯然,疑似存在,沒有造成什麼社會秩序的破壞。

這邊,小劉律師開始質證了。

“首先呢,證據一的客觀性予以認可,但是真實性和關聯性不予認可,因為對方說這三份報表是在垃圾桶裡撿來的,其真實性明顯不足,來源不合法。”

“然後呢,對證據二的真實性客觀性均予以認可,關聯性不認可……”

小趙說著話,老唐這邊就笑了,他都沒以為對方會踩坑,結果毫不猶豫就踩上去了。

確實報表可能是假的,但是一方麵在物業辦公室撿到,另一方麵那段時間確實有頻繁貼單的情況,兩者結合起來,那足以讓人產生合理質疑。

說白了,老唐這邊的法子就是,拋開真實性不談,我隻和你說這種行為夠不上尋釁滋事。

被告於念東這邊開始舉證了。

“證據一,報案材料……”

“證據二,區交警大隊的調查報告,報告顯示,並不存在受賄的行為。”

“證據三,原告到案後的筆錄,其對於群傳播的行為都予以承認……”

老唐這邊開始一一質證。

“首先證據一予以認可,證據二不予認可,雖然經過了調查,但是調查的證人都和涉案信息有關,這很明顯效力不足。”

“根據我國監察法的規定,原告傳播的信息內容涉及職務違法和犯罪,是否屬虛假信息,理應由權威部門依法調查作出結論。”

換句話說就是,他說疑似你們有問題,那到底是不是有問題,到底真還是假,不能由你們自己來調查。

否則這個調查可信度就太低了。

雖然這個證據並不能影響到案件,但老唐還是進行了反駁,自己查自己而且給出了調查報告,這調查報告你說誰能認可。…。。

於念東臉色發黑,對方的話就差明著說了,但是他這邊不知道怎麼反駁。

眼見雙方都不說話了,審判長開口道:

“法庭調查階段結束,本案的爭議焦點為,周誌興是否存在編造傳播虛假消息的行為,下麵開始法庭辯論。”

聽到審判長的這句話,老唐開始喝水,已經穩了,他的小陷阱審判長看的很清楚,案件的爭議點並不在於報表真實與否。

換句話說,這玩意真實與否法庭也調查不清楚,但根據報表上的內容來看,就像是真的,是個人都會認為這是真的。

那這種行為就不能算尋釁滋事。

辯論開始,老唐這邊已經擺爛了,他隻說了一句話:“我其實很想知道一件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的規定,到底包含什麼,不知道被告能否給出解釋。”

因為他們的處罰依據就是第二十六條第四項,所以老唐就這麼問了。

至於說辯論,沒什麼好辯的,該說的話已經說清楚了。

確實沒有核實真假,但是這個東西就讓他以為是真的,本小區居民有監督權,沒有無事生非,也沒有發到其他地方,隻是在小區業主群裡發了一下。

小劉聞言愣了一下,他有點不知道怎麼開口,但凡學法律的,對這種籠統性規定都很膈應。

當然估計不學法律的也膈應……

剛剛還說的很激烈的雙方因為一句話,突然停火,讓審判長都很不適應。

兩邊仔細看了看,審判長開口道:“好了,原告還有要補充的嗎?”

“沒了。”老唐依舊是那麼的平靜,調解中可以罵人,法庭上就算了,這會兒罵人要被審判長懟的。

“被告呢?”

“也沒了。”

“好,法庭辯論結束,現在休庭。”

小劉和旁邊的於念東對視一眼,鬆了口氣。

這種類似的處罰都習慣了,猛然間被人追著問,確實有點不好說。

周誌興已經滿臉激動,他感覺這位唐律師說的每一句話都說到自己的心坎上了,懟的對方兩人無話可說,這就是大狀嗎?

休庭好半天,重新開庭,經過審判委員會的決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昌平分局撤銷作出的……行政處罰。”

“二、被告昌平分局重新對周誌興尋釁滋事行為作出處理。”

撤銷了?這是贏了對吧,周誌興滿臉激動,卻看到身邊的唐方鏡臉色不太對勁。

“怎麼了唐律師?我們不是贏了嘛?”

老唐搖搖頭:“贏了一半,你沒發現嘛,人家說你確實可能涉嫌尋釁滋事,所以讓公安機關重新作出處理。”

“那這……”

對麵的小劉已經表示要上訴,老唐開口道:“我們也上訴。”

儘管他覺得肯定能贏,但是沒轍,林城中院直接給和了一塊好大的稀泥。

誰都不得罪,還留有餘地……

那就上訴看看高院咋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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