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章 PUA老王(2 / 2)

很多人都以為,私下裡的錄音是不能被當做證據采納的,這個想法根源是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也被稱為“毒樹之果”理論,也就是說有毒的樹上長出來的果子,那無論這果子有沒有毒,都不能吃。

當然這是其他國家的要求,而在我們國家,對於私下裡的錄音是否會被采納為證據,其實並不是一刀切的手段。

真的說起來,寫一篇五千字的論文都很輕鬆,實務中具體是否會被采納,並不是簡單說偷拍偷錄就一定不會被當做證據。

很多人對於這方麵的知識都是從網上搜到的,或者是通過電視劇電影來了解的。

兩個人坐那裡談話,一個人說“剛剛我們的談話都錄音了,你等著坐牢吧”,另一個人說,“你剛才是偷拍的,證據無效”。

實務中從來不會這麼簡單,還是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

所以要想弄清楚,你就不要去看網上各種莫名其妙的話,你應該直接去找這方麵的法律規定,看法這些很主觀,但法律就是法律!

民事的先不說,那個更複雜,就先說刑事的。

錄音錄像屬於刑事中的視聽資料,《最高法關於適用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第一百零九條有這方麵的規定。

視聽資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

(一)係篡改、偽造或者無法確定真偽的;

(二)製作、取得的時間、地點、方式等有疑問,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

同樣,《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也規定了,收集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的,應當予以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不能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對該證據應當予以排除。

兩個規定都沒有提到說,“隻要沒有經過對方同意視聽資料就會無效”這個話。

相反都是在說,就算違反法定程序收集證據,隻要能做出合理解釋的,就可以被當做證據。

那具體怎麼樣的解釋才叫合理解釋……那就得看法院的認定了,這就是實務為什麼那麼複雜的原因。

而一般認為,沒有經過對方允許偷錄,因為侵犯了對方的隱私權而無效,但實際上,隱私權的外延並沒有很多人想象的那麼廣。

公共場合,比如咖啡廳等地方偷錄的錄音,如果偷錄者自己也參與談話了,被作為證據采納的可能性很高!

具體到本案中,錄音的地方是在公司辦公室,而且陳靜和鄭立民都參與談話了,所以老唐能看到,至少公訴機關這邊,錄音是被當成證據了。

而除了錄音之外,更致命的一個證據是蘭保勝第三次上門時候拿了五萬塊的那個收據!

之前老唐就覺得這個收據肯定有問題,現在閱卷發現了,那個收據上寫著:

金額:五萬元。

事由:撤銷對元和市政綠化有限責任公司的舉報。

收款人:蘭保勝。

其中蘭保勝三個字是手寫簽名。

把整個卷宗翻閱之後老唐也是搖頭了,虧那個陳靜還好意思說公司也不想讓蘭保勝坐牢……你這分明就是故意做局要把人送進去的。

從前麵的承諾書,再到三份錄音,蘭保勝被對方牽著鼻子走。

不過老唐還是想搖頭,這局做的還是有點糙。

或者說有點太刻意太著急了,就想通過各種方法,讓蘭保勝承認拿錢是為了撤銷舉報。

老唐閉上眼睛,係統麵板上開始不斷浮現模擬的辯護,這個案子他已經想到了很多的辯護思路。

而就在此時,身邊一個聲音響起:“唐律師,這是閱卷完了在這睡會?”

老唐睜開眼扭頭看去,發現是案子的檢察官。

檢察官叫夏光玲,今年三十三歲,光明區檢察院現在大部分的檢察官都是女的。

雖然老唐名聲大,但他作為辯護律師參與訴訟後,便和檢察官天然站在了對立麵,所以這會兒他來閱卷,夏光玲並沒有什麼好臉色。

老唐聞言站起來笑道:“剛剛閱卷完稍微休息一下,我這身體不太好……”

夏光玲沒有繼續糾結這個問題,而是盯著麵前的唐方鏡道:“所以唐律師是打算給這個案子做無罪辯護?”

這是她之前見蘭保勝的時候知道的,老唐要做無罪辯護肯定要和當事人說清楚,認罪認罰是對方的自由,但無罪辯護也是老唐的自由。

夏光玲在知道這個情況後很不舒服,在她看來這個案子證據確鑿,而且大部分是物證和視聽資料證據,這樣的證據是極其紮實的。

現在的情況,檢察院已經批捕了,她這邊還需要認罪認罰率的考核,結果那個嫌疑人怎麼都不肯認罪認罰,掛在嘴裡的話就是:唐律師要做無罪辯護。

真的是神煩這種。

老唐聞言點點頭道:“是,我認為蘭保勝是無罪的。”

“但是目前證據確鑿……”夏光玲忍不住道。

老唐直接打斷了對方的話:“所以您是打算在這裡和我辯論?您是公訴人,提起公訴是您的權力,但我是律師,合法辯護也是我的權利!”

“好了,就這樣吧,您繼續忙。”

一路走出光明區檢察院,老唐不由得歎口氣,他之前都說了,告訴蘭保勝可以認罪認罰,這樣就算無罪辯護失敗,他的量刑還能好看點。

但沒想到對方居然選擇了相信他,選擇硬頂公訴人。

既然當事人信任他,那他唐方鏡就不能辜負這份信任!

不過現在還是要先把那二百多個公司解決一下。

這麼多的公司,他不可能一一的進行調查,不過他有掛,係統之外的最強掛,那就是錢!

一路回到公司,老唐直接來到了老王辦公室。

正在埋頭寫東西的老王眼見老唐進來,趕緊將那:“計劃書”藏起來,隨即露出笑容道:“唐律……唐主任居然來我這?稀客啊。”

老唐擺擺手道:“少做那副樣子老王,趕緊的我這有事找你幫忙,你畢竟是咱們律所的主任,所以這個事隻有你能做。”

老王一聽這話頓時兩眼放光,你聽到了吧,你們都聽到了吧,唐方鏡還是認我這個主任的!

所以他馬上道:“什麼事你儘管說!”

“就是之前我在網上轉發的那個,就那二百多家法律谘詢公司的事,你問問咱們所裡那些實習律師和年輕律師誰願意幫我一下,我出高價!”

其實就是讓這些人裝作去找公司做案子,然後在這個過程中收集證據。

看起來好像沒有任何的技術含量,但你要知道,辦案子最大的阻礙,就是成本,就是經濟問題。

老王聽完後拍著胸脯道:“沒問題,這事包在我身上!”

等老唐離開後他開始琢磨,這次的額調查老唐給的錢很多,那他完全可以把這也當成律所的一個福利!

就不能去問有誰願意,應該說這樣的福利,大家需要抽簽來決定誰參與!

老唐還是太年輕啊,像是這種事,那必須得自己這種老油……老人來幫著參謀,這樣的好事,那可不是隨便就能拿的!

想到這裡,老王將之前的計劃書拿開,又開始寫新的計劃,老唐認自己是主任,那自己這個主任就得把工作做好!

另一邊,老唐出了辦公室,張偉已經湊了上來:“主任,都說好了?王律師真的願意辦?”

“願意,而且他肯定會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你放心吧。”

這pua的法子確實好使,怪不得那麼多人願意用呢,看來以後得多用用。

他隻需要出錢就行,而現在,他的錢比命都多,根本不用擔心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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