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 沒有技術,力大磚飛!(2 / 2)

另一邊的杜教授看到自己被各種艾特,臉色如常,不就是輸了打賭嘛,小意思,我杜某人輸的還少了?

改論文也好,做其他事也罷,都來吧……反正他會原封不動的給帶的幾個學生都還回去。

就是這個唐方鏡……說真的,杜教授真的猜不透對方,他從來沒有見到過這樣大方的人。

彆說什麼活不長了所以不把錢當錢,很多有錢人是把錢一直握到臨死的那天!

猜不透,真的猜不透。

京州,山爭律師事務所內,律所主任常滔正在辦公室隨便玩著手機。

他是現在網上抨擊唐方鏡“不正當競爭”的律師之一,而像是他這樣的律師,在京州,乃至於全國都不少。

目前其他行業罵老唐的人很少了,因為現在誰都知道,那個人是真的不要命,是真的為了案子可以拚。

而本行業的律師們畢竟和老唐有利益之爭,市場就這麼大,你多吃一口他就少吃一口,所以就算對方再怎麼樣,他這邊依舊得爭。

也因此,基本上老唐的每個視頻發出來他都會在下麵好好說幾句。

也不會罵人,就認為唐方鏡和騰達不正當競爭,讓京州其他律師活不下去。

正在此時,常滔看到了那個熱搜,頓時冷笑一聲。

唐方鏡又發視頻了,那肯定少不了他。

於是常滔連視頻都沒看,直接就在評論區說了一句話:“不管唐方鏡做什麼事,我依舊還是那句話,他在不正當競爭,我們其他律師的命也是命!”

發完了,然後才點進去準備看看視頻。

競爭歸競爭,唐方鏡做案子的一些思路還是可以學習學習的,那個人遇到問題總是會另辟蹊徑地解決,需要好好學習學習。

結果看著看著常滔頓時愣住!

因為視頻中老唐真的把那些法律谘詢公司的老板送進去了,而且為此花了幾百萬!

雖然很討厭騰達,討厭唐方鏡,但是相比起來,法律谘詢公司更加討厭!

因為他們搶走的案子更多!

律師不敢說包勝訴,但是人家公司敢啊,法律谘詢也是業務,也能賺錢的。

結果現在,這個唐方鏡居然真的把法律谘詢公司都給整治了……

他現在心情就很複雜,一方麵看到那些法律谘詢公司的老板倒黴他很想拍手慶祝,但另一方麵這是唐方鏡做的事,又不想支持……

不過很快常滔想到了一件事,自己剛剛的評論有問題!

找到評論區之後發現下麵已經有不少人在噴他了,而且很多都是掛著律師名字的。

“人家唐律師把法律谘詢公司掃了你不高興?這還能是不正當競爭?”

“對啊,難道你是想讓法律谘詢公司繼續存在?”

事實上噴常滔的人很多也都不喜歡唐方鏡,但是這次,他們無論如何也得支持老唐。

實在是對方做的這個事太解氣了!

平時大家都拿法律谘詢公司沒有辦法,能做的就是去律協反應。

但是眾所周知,律協這個律師的娘家,隻負責收錢,對於律師的要求就是:你們這些人少給我惹事。

錢絕對不能不交,你不交錢,那就用年審來卡你,就不給你過。

以至於出現了律協發布紅頭文件,要求律所繳納會費,而律所又向律協發律師函,要求律協公開16年到24年的財務情況,並且進行審計。

總之就是一團混亂,彆說什麼懂法不懂法的事,再怎麼懂法,一旦牽扯到利益,那都是爛泥。

有的地方律協麵對律師的反應,還是會做出一點工作的,比如……禁止本地律師和法律谘詢公司進行合作。

對,律協隻能管到律師……

那要是律師違反了怎麼辦,那就處分唄,罰款,或者罰款……

所以這次,唐方鏡出麵把這兩百多家法律谘詢公司都給搞了,那大家是真的爽!

雖然有的律師就靠法律谘詢公司的業務活著,但並不妨礙他們討厭那些公司。

現在京州很多律師的感覺就是:終於有大佬出麵乾了!

老唐就是他們眼中的那個大佬!

常滔趕緊把自己的評論刪了,然後開始各種吹捧老唐,他決定從心一次。

慢慢的,老唐和潘有雲之前的動態也被翻了出來,然後大家戲稱,有沒有可能,這位潘效仿林城那位溫法官以身入局呢?

不過這個說法很快被推翻了。

“就算以身入局,也沒必要自己真的出麵違法犯罪吧?這位潘總可是所有老板裡第一個被抓的。”

大家仔細想想好像也是,再怎麼說他犯罪的事肯定是真的。

倒是老溫再次被不斷提起,然後林城上下又一次被集火。

騰達,溫衛林看著網上的評論也是哭笑不得,不過他很慶幸,幸虧當初聰明了一次,不然估計就要栽了。

現在他也不回林城,那次的事確實招惹了太多的人。

正想著呢,辦公室的門被敲響了,隨即王青青推開門道:“溫律師,唐主任那邊讓你過去,順便問你那個案子的模擬法庭你準備的咋樣了?”

老溫收起心思點點頭道:“沒問題了。”

“那就好,走吧。”

雖然老唐很自信,但穩妥起見,他還是要通過模擬法庭來查漏補缺。

尤其是溫衛林這個前刑庭法官很關鍵。

如果這個案子做好了,老唐認為是有可能成為典型案例的!

勞動者為了索要勞動報酬而進行的這些行為,是不應該被認定為敲詐勒索的!

他要的不僅僅是個案。

很快溫衛林到來,模擬法庭開始,經過了一個小時的查漏補缺後,老唐很滿意。

溫衛林則有點擔心:“唐主任,這個案子如果真的由我來判,有罪的可能很大,畢竟這麼充分的證據。”

“光明區法院要想無罪,壓力很大的。”

老唐擺擺手笑道:“那就要看光明區法院膽子大不大了,要想出成績,就得做非常之事。”

“行了先這樣吧,我得去趟光明區的監察委。”

當初蘭保勝通過光明區的城建監察大隊舉報市政公司的項目存在違章搭建問題,結果一轉頭這個舉報就被那個鄭總知道了。

然後才有鄭總通知蘭保勝去商量賠償款的事。

那麼問題來了,實名舉報怎麼就那麼容易被人知道了呢?

之前是證據不充分,現在老唐已經有足夠的證據了。

因為案件已經進入了審判階段,審判是要公開進行的,換句話說,他已經可以拿著閱卷複製的證據去舉報了!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